2016年02月02日
作者:林睿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執行)
濕地,指在水域與陸地之間,全年或間歇地被水淹沒的土地。長久以來,人們視濕地為無用之地,常施以填土、排水,將濕地轉化成農業、工業用地,然而,濕地獨有的防洪、淨水、生態系功能也隨之消失。
1971年,有23個國家共同起草並簽署了《拉姆薩公約》(The Ramsar Convention on Wetlands),希望透過國際間合作力量共同保護濕地及合理利用濕地,達成維繫生物多樣性、保存濕地自然功能,並保護水鳥及其棲息的濕地。至今已有169個國家加入行列,持續執行並推動濕地保護行動。拉姆薩公約亦將2月2日訂立為世界濕地日,每年透過不同主題和各種形式的活動,向民眾傳達濕地重要訊息。
2016年世界濕地日主題為「濕地與我們的未來──可持續的生活」(Wetlands for our future: Sustainable Livelihoods),旨在強調濕地在人類生產體系中所佔的重要位置,希望達成濕地與人共同永續發展。今年濕地日主題網站內容也介紹了許多與濕地共生的人們,他們在各個世界角落或堅持使用傳統漁法捕魚、或開始發展生態旅遊,正致力取得人與自然共處的平衡。
在臺灣,《濕地保育法》上路已滿一周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也日漸開展,到底該如何在維護濕地同時也兼顧到居民生活權益,這項課題將是近年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