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闖入農園,讓農民不堪其擾的消息時有所聞,有時甚至傳出獼猴數量太多,希望保育降級、甚至控制數量的聲音。只是,真實情況究竟如何?在欠缺全面性普查的條件下,先從了解人猴衝突的情況有多嚴重來著手,或許是一個路徑。探詢這個問題的同時,可藉此同步探問衝突發生、難解的原因何在。
過往關於「猴害」的研究,多在地方反映較為頻繁或顯著的區域進行,少有大規模探討全島現況。近期較有規模的研究,是2013年林務局委託東海大學教授林良恭,開啟對台灣獼猴危害防治的兩年研究計畫。受限於各地並無相關統計資料(可參見此篇),當時團隊蒐錄2003年至2014年共337則報導,從中掌握「猴害」相關線索。
時至2017年,筆者同樣效法林良恭研究團隊,爬梳2014~2017年間相關媒體報導,希望能更新人猴衝突的整體資訊,為有志於探究解方的團隊提供參照。
對於什麼情境稱作「人猴衝突」的理解,本文採用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對人與野生動物衝突(human-wildlife conflict)的名詞定義──「以人類與野生動物因為接觸或任何形式的交流、互動,產生對動物、自然環境或對人的負面效果,皆稱之」。以此認知,筆者觀察既往四年國內三大媒體報導,發現台灣本島各縣市都有發生人猴衝突的經驗,其中以高雄、花蓮、台東在近年有最多衝突事件上報。
在高雄、花蓮、台東三個縣市見報的衝突事件,各自以高雄鼓山區、花蓮秀林鄉、台東東河鄉佔最高比例。高雄鼓山區以壽山、中山大學等地最常上報,該區域人與猴密切接觸,增加衝突可能性;花蓮秀林鄉以天祥風景區最易發生衝突;台東東河鄉則在登仙橋遊憩區、農地有相當比例的衝突事件。
其中,上述部分衝突「熱點」存在多年,主管機關為避免衝突越演越烈,高雄市在2012年公告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在包括壽山等區域禁止接觸、餵食野生動物之行為;2016年臺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也明令禁止在包括登仙橋等地區,民眾不可接觸、餵食或丟放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除了這兩個縣市,特別針對野生動物接觸、餵食等行為有其規範的地方亦有彰化縣。
高雄、花蓮、台東地區衝突事件報導統計。左上:高雄;右上:花蓮;下:台東。(單位:則) 蒐錄之報導期間:2014/01/01 - 2017/08/10。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
具體來說,近四年人與台灣獼猴發生的衝突情形依照情境、導致的效果不同,筆者認為大致可分為六類:以衝突結果讓動物或人體受傷或有安全疑慮的狀況有「動物身體受損」、「危及人身安全」此兩類;以衝突結果是損及(或可能損及)人類財產者包括「農作危害」、「侵擾民宅」、「危害家禽或家畜」。
以衝突結果是讓人類心理感到負擔、必須耗費額外社會成本排除衝突者,歸類出「空間利用衝突」此類,例如猴子進入市區、引起民眾驚慌等狀況;以衝突結果是讓動物行為產生改變(或可能產生改變)、以致對動物有不良影響、或對人有不良影響或違背動物權者,歸類出「改變動物原有行為」此類,例如餵食台灣獼猴、增加獼猴與人搶食的可能性。另有少數較難分類但明顯讓當事者或人類社會有負面效果之衝突事件。
依此分類並去除不同媒體報導同一事件的重複情形,近四年在三大報刊載衝突事件者共有143則報導、單則報導內含不同衝突種類者分開計算成154則報導,其中以農作危害此類衝突事件占大宗。
衝突事件種類統計(單位:則) 蒐錄之報導期間:2014/01/01 - 2017/08/10。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
以時序將各事件羅列,並標註出在一個月內有超過4件同類型事件者,可以看出大部分事件的分布情形沒有規律,而占媒體報導最大宗的農作危害事件,以及危及人身安全事件,有報導集中在特定時間區間的現象。其中,2014年12月林務局召開「全國防治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論壇」,或可呼應當時的密集報導現象。
不同種類之衝突事件時序紀錄(橫軸單位:距離2014年1月1日之天數)。 每一圓點為一則報導。深粉紅色標註線代表在1個月內有4則同類型事件之中間區間日期。 蒐錄之報導期間:2014/01/01 - 2017/08/10。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
綜觀媒體報導所提及的人猴衝突事件,有所謂熱點存在、亦有較常發生的特定衝突種類,然而,這些觀察很難直接代表台灣發生人猴衝突的真實狀況,而僅能拼湊出近年閱聽者所接收到的人猴衝突的訊息是什麼樣貌(甚至也不是全部的樣貌),僅藉由這樣的觀察,提供更多理解此類議題的線索。
any interaction between humans and wildlife that results in negative impacts on human social, economic or cultural life, on the conservation of wildlife populations, or on the environment.WWF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