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岸大型開發案「黃金海」6日在環保署進行環差案第八次初審,由於其開發面積11.3公頃、預計興建客房更可能有500間,規模遠大於鄰近的爭議案件美麗灣。「不要黃金,只要海!」當地的加路蘭部落、環團與聲援群眾數十人前往環保署表達反對意見。
黃金海一案早在2000年通過環評,因超過3年沒有開發,2006年提出環差案,至今超過了十多年仍在環差審查程序中爭論不休,距離上次審查已休兵近2年,不過這次的會議,開發單位所補充的資料,包括文資、珊瑚、魚類生態、地質等都挨批仍是不足,更有許多問題也以「有待後續補充」回應,讓委員大感不滿,因此建議大會將此案退回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
小組指出,黃金海沒有提出完整的廢水回收、排放影響的評估與因應對策;對於海域珊瑚與魚類的生態調查也不足;陸域生態的調查同樣也顯示並無掌握。「補正了一年多還是這樣二二六六!」環委不滿此案拖了這麼多年,仍沒有交出確實回答問題的報告,因此據環評法第13-1條,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將函請駁回此案。
環署綜計處提醒,業者還有機會申請補充資料,爭取30天的時間在大會翻案,但小組召集人劉益昌建議,此案未來重整旗鼓後再重新送件,這樣對業者其實也更為有利。董事長鄧英男則對審查結果表示「不予置評」,大吐苦水從40多歲開始買地準備,如今已經70歲,「這對台東也並非好現象吧。」未來是否爭取敗部復活,鄧英男表示還要再思考。
都蘭灣陸續面臨了美麗灣、娜路彎、棕櫚濱海、黃金海等大型開發案,由於衝擊環境與當地原民傳統領域而飽受爭議。目前美麗灣遭法院撤銷,不得營業;娜路彎雖環評已過,目前卻暫無動靜;棕櫚濱海雖然通過環差,不過因需補上原民知情同意而遭行政院暫緩。
環評法第13-1條規定,「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經主管機關受理後,於審查時認有應補正情形者,主管機關應詳列補正所需資料,通知開發單位限期補正。開發單位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補正未符主管機關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並副知開發單位。開發單位於前項補正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展延或撤回審查案件。」
傳統領域國有地遭價購 全私有地 原民會認「不需諮詢同意」
黃金海除了恐將衝擊當地原民文化資產「富山遺址」與珍貴珊瑚礁「貝氏耳紋珊瑚」在台灣的唯一棲地外,更呈現了東海岸開發長久未解決的問題,包括海岸管理、整體觀光政策等。不過在這次的初審中,相關的部會全面缺席,主管海岸的營建署、主管文資的文化部、甚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都沒有到場參加討論,也讓召集人劉益昌直呼可惜與遺憾。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詹壹雯指出,黃金海選址在海岸法即將公告的「重要海岸景觀區」上,應該先等公告,並送「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再談動工,以免不可回復。再者,觀光局東管處在2015年對都蘭灣觀光永續發展的評估,也再遭環團提出,指出當地分明只有再增加68間客房的空間,但黃金海500間、已經通過環評大會的棕櫚濱海又是550間,早就超過乘載量,過多的遊客帶來開發量體、廢污水排放都會衝擊都蘭灣海域的生態。
此案所在的都蘭灣雖是鄰近阿美族都蘭、莿桐、加路蘭與卑南族南王等原民部落的傳統領域,不過加路蘭部落出面控訴,「從頭到尾沒有被問過」,頭目蔡貴發更悲憤控政府帶頭漠視原基法,讓部落孤獨的面對大財團。
再者,而此案也因為全屬私人土地,而不需進行原民諮詢同意,也惹來立委高潞以用質疑,為何國有財產署會將國有地讓業者價購,規避了原民傳統領域的劃設與原民知情同意權利。
加路蘭部落青年聲明表示,黃金海的基地確實位在加路蘭的傳統領域,如今卻面臨傳統領域的劃設只認公有地的困境,他們實在難以認同。而原民會卻函釋,黃金海的基地由於全是私人土地,不需要踐行原基法21條的原民諮商同意程序。
業者表示,過去曾經與當地卑南鄉公所確認,此案的「關係部落」就只有莿桐部落,因此多年來只經營與莿桐部落的關係,並且已取得莿桐部落同意。但莿桐部落的居民林淑玲駁斥,當時的部落會議只是表態「樂見其成」,並非明確同意,且何為關係部落,應該回歸原民會2005年的傳統領域調查,不是只看行政區域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