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狩獵與自然保育 | 環境資訊中心

原住民狩獵與自然保育

第七次「信仰與環境觀」讀書會摘記

2007年12月01日
文:林益仁演講 周恬弘整理

台灣生態神學中心今年第七次讀書會,邀請台灣生態神學中心林益仁先生討論「原住民狩獵與自然保育」。林益仁在會中的演講指出,狩獵是原住民非常重要的一項文化活動,因此為了保護野生動物而採取禁獵這種剛性的法律手段事實上並無實際的效果,而且使打獵成為保育界與原住民之間的一場「失去焦點的戰爭」。他呼籲保育必須借重原住民豐富的山林知識,而不去排斥他們,才能成功。以下是他的演講內容摘錄。

林益仁說不論是在東方或是西方,打獵已經是一種有長久歷史的人類活動。打獵可以粗分為三類:維生打獵,像原住民獵取野生動物作為動物性蛋白質的主要來源,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捕鯨也屬於這一種;商業打獵是獵捕野生動物從事商業交易以獲取利潤,如獵取動物交由山產店販售;運動打獵的目的則在於娛樂,臺灣最近有越來越多都市人駕駛越野車、拿十字弓在淺山或河口捕殺小型哺乳動物或飛禽即屬此類。

不過林益仁指出,臺灣的法令對打獵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國家公園法規定在國家公園內禁獵;野生動物保育法第6、16、20條明定保育類動物不得虐待、捕抓和買賣;對於最近正在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環保團體傾向將打獵的罪責訂得很重來限制打獵活動。

不久前有一份由學者執筆的《大武山保留區報告》指出,受訪的獵人中有63%承認曾販售獵物圖利。參與研究的學者認為當地獵人捕獵所用的工具和方式不僅將獵物一網打盡,並且相當浪費,譬如捕到獵物有時經過了好幾天才去收取,獵物因而也腐爛得差不多了。學者認為這樣的情況使野生動物面臨滅絕的危機,他們也認為今天打獵已不再是當地原住民社群生存的必要條件,因此禁獵對當地原住民生活文化不會有太大影響。所以儘管打獵之外的活動,如開礦、開路及觀光也都對野生動物有威脅,他們的結論仍然主張最重要的是全面禁獵。

林益仁認為這樣的結論似乎過於武斷,他說事實上原住民每一族的打獵方法都不太一樣,無法一概而論,而且這些問題還必須從文化的角度去了解,譬如過去原住民打獵主要在求得溫飽,較不管獵物是死是活,獵物放過久的情形難免會發生;另外如果原住民打獵真的是一網打盡而且極度浪費,野生動物不早就被他們捕光了,為什麼他們還能夠有那麼長久的打獵歷史?顯然原住民的打獵問題不只是生物面因素而已,學者若只是去計較他們殺了多少動物,是無法真正了解問題的。

基於這樣的理由,林益仁同樣懷疑禁獵這種剛性的法律規範,在遇到打獵的文化層面問題時,事實上無法產生效應,他便使用這項基本假設在大武山保留區展開打獵的實證研究。

經過實地的訪談調查,並把結果與1990年一位由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派來臺灣,在同一地區做調查的學者的研究報告相比較,他發現相隔兩年之後,當地的獵人數及獵捕量都沒有因禁獵而減少,可見管制並無實質效果,但卻造成原住民與漢人之間的敵意,及對政府的不滿,而且使打獵演變成一種地下活動,更難加以控制。

另外他也發現當地原住民的打獵不是毫無選擇的,他們自己有一套打獵的文化體系與倫理觀,像魯凱族到現在都還有自己的獵場制度,過去更明確的獵季規定,並且有各種打獵的禁忌,譬如在神話中,雲豹和百步蛇這些動物不能捕獵,甚至視自己為百步蛇的後裔。很可惜的是原住民這些對待自然資源的體系均嚴重受到歷代政權的干擾與破壞,日本人想盡辦法將這些制度打破,漢人則以經濟的勢力去摧殘它們。現在原住民打獵行為深受平地市場的引導,主導力量實來自喜歡吃補的平地漢人及消費者。

在許多原住民的文化裡,頭目必須擅長打獵,這是一種榮譽。由此更可看出打獵對原住民來說已經不只是謀生的方式而已,更是其文化體系與價值觀的一部份。但令人遺憾的是平地漢人的經濟侵略以及保育人士對原住民的了解不夠,進而想採取法律這種剛性的規範來限制所有打獵活動。林益仁感慨地說:「這是一場失去焦點的戰爭。」

事實上保育界並無堅實的科學證據說打獵就是野生動物的最大威脅,他們的判斷主要來自一種危機意識,深恐野生動物快沒有了,所以必須採取一切手段去加以保護。

但對於原住民來說,青年的嚴重外流,加上現有獵人急速老化,打獵即將走入過去,他們深深不解為何保育界緊咬著打獵不放,並把這當作是保育的最大敵人,而不去追究鑿路、開礦這些破壞力更強的活動,為什麼不集中力量去對抗背後勢力更龐大的開礦集團,偏偏找他們這些弱勢的人當替死鬼?

林益仁認為保育界不應再將原住民當成是保育的敵人,應該將他們豐富的山林及與野生動物相處的知識適當地納入保育之中,這樣才能在雙贏的情況下達到保育的目標,使這場失去焦點的戰爭不致繼續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