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30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在高雄蓮潭會館召開未登記工廠政策暨工輔法修法方向座談會。出席的業者來自全台約4、50人,包含民間團體所批判的「假合法」—已辦理工廠臨時登記的違章工廠,和沒有登記的違章工廠業者,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會代表,經濟部是由中辦雲瑞龍科長出席說明;民意代表出席者是林岱樺立委。
這場座談會中,經濟部提出「工廠輔導管理辦法」第33、34條針對違章工廠的條文修正版本,因為2020年6月2日,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限期將屆滿,為了幫業者找後路,經濟部又提出了修正版本。
經濟部中辦提出的四個修法方向為:1. 工廠容許使用證明書、2. 特定地區劃定改良、3. 新訂都市計畫或產業園區報編、4. 使用計畫。
工廠容許證明書本質上就是讓農地違章工廠,以類似農業加工的容許使用證明書方式,讓農地違章工廠可以繼續以假合法方式留在農地上,進而全面破壞既有土地管理制度。而特定地區劃定改良則是將原本既有已非常零散的2公頃面積標準,再下修門檻標準到0.5公頃或1公頃,根本是再進一步修惡。而新訂都市計畫或產業園區報編更是漠視歷年以收攏違章工廠的名義,開闢各個工業區(例如:彰濱工業區、林口工業區),其進駐率極差的現實。而使用計畫機制本質上更是農地違章工廠的假合法再進化,甚至是直接在法律效果說明上,明文說違章工廠消滅或遷移前,給予土地及建管的免罰。
這些方案完全是換湯不換藥,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是擴大問題的爛方案。
行政院出面統籌提出根本解決問題的輔導辦法
民間團體一向主張:違章工廠的臨時登記制度依法將在2020年6月2日落日,政府在剩下不到二年的期限內,應該拿出方案,讓取得臨時登記的違章工廠離開農地、進到工業區,讓這個錯誤的輔導政策終止。
政府應針對7000多間已獲臨時登記之工廠,提出有效之輔導辦法,包括檢討現行各工業區及工業土地的閒置狀況,運用政策工具令閒置土地能夠釋出,並優先輔導臨時登記工廠遷廠進駐。若此輔導辦法對搬遷和安置7000多家臨登廠商確有可行性,或可容許臨登廠商能夠擁有一定期限的暫時免罰,惟前提是政府必須有輔導辦法。這樣的輔導辦法涉及到各部會和各縣市政府,應由行政院進行的跨部會整合決策,在兼顧農地損失最少、根本解決臨登工廠合法性及銜接國土計畫的目標下共同研擬。
現有工廠管理輔導法條文說得極為明確,2008年3月14日以前的違章工廠經過相關政府程序申請後,才是政府該概括承受的違章工廠,在此輔導期限甚至經過一次展延至2020年6月2日,政府沒有拿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在剩餘時間輔導廠商,就沒有任何變更假合法時限的空間!
違章工廠全面調查並納管,反對繼續開放臨登
納管不等於臨登,若各方都認同應對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目前就可以做,若有需要亦可修正工輔法增設納管條文,但絕不是將臨登與納管混為一談,假納管之名行臨登延長放寬之實。中高汙染性的違章工廠應立即退出農地,斷水斷電的手段全部都在經濟部的手上,卻從來沒有使用過,中高污染違章工廠在農地上繼續營運,就是對農業生產環境的傷害,不但威脅食品安全、更是打壓農業經營。因此,經濟部除了立即處理取得臨時登記的工廠外,有義務盡速移除這些污染性的違章工廠!
現在經濟部跟立法委員的提案版本,就是看衰現在輔導的廠商一旦進入工業區,就會沒有競爭力!我們相信台灣的產業界並非沒有競爭力,但政府跟民意代表始終沒有拿出合理前瞻的中小企業配套方案,讓產業在對的土地上永續發展!
臨時登記制度不延長、不放寬、不就地合法
工廠管理輔導法之臨時登記制度原先就是過渡性質,在有新的輔導辦法後就應該如期失效。而未來若是沒有有效的輔導辦法,臨登制度更不可繼續存在,否則會依然像過去一樣被當作最終的暫時解決方案,讓臨登廠商持續維持在一個難以合法擴廠發展,不知何時可能失去合法的不安狀態。而放寬臨登申請資格到2016年5月20日之前更是不可接受,無論是臨登制度出現以後沒有來登記的廠商,或是之後新增建的廠商,都應該視為不願或無法遵守法令者,應該對這些廠商開罰,令其自行歇業或尋求其他合法方式,若再為他們網開一面,政府懲罰非法業者的承諾將蕩然無存。
「沒有環安,就沒有農安,沒有農安,就沒有食安!」籲請經濟部正視違章工廠嚴重污染農地的問題,不要用食安換GDP!終止違章工廠犧牲環境與人民健康的歷史共業,還給所有人和下一代健康安全的飲食與農業生產環境,經濟部不與環保署、農委會共同處理農地污染問題,不承認這是經濟部的失職,一切免談!
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以及環境資訊協會,在昨日出席座談會後,提出以下三大訴求:
一、工廠管理輔導法對臨時登記工廠不改善輔導方案,不放寬、不展延、不就地合法!
二、中高污染違章工廠,限期處理!經濟部應全面斷水斷電,守護農地、把關食安!
三、拒絕換湯不換藥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惡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