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0多年、眾多海洋學者、團體倡議,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正式掛牌運作。帶著宣告台灣海洋國家的意味,4月28日海洋保育署也正式上路,作為海洋資源保育的先鋒角色,海洋大學教授黃向文接下海保署長的重任。
黃向文過去在學術領域做過海洋事務與社會科學相關的議題,包括台灣民眾海洋意識調查、2011年海洋垃圾調查、海洋保護區以及潛水民眾態度調查等,這些都是重要而乏人問津的研究調查,也是黃向文建議政府做、而政府尚未做的事。
受託擔綱海保署長,正是實現理想的機會。他期待在任內得以實踐學術所知,並訂出任內三個目標:乾淨的海水、健康的棲地,以及資源永續,希望大眾到海邊玩,不須擔心海水污染,並保留自然的棲地之美,不要增加無謂的人工設施,否則就像「在漂亮的小姐臉上塗了很醜的妝。」
乾淨的海水:全面性水質監測 還給海洋生物潔淨棲地
水質是了解海洋環境的一個指標,這就好比陸地上監測空氣的道理。「我們擔心海洋酸化,一方面可能是工業排放造成的污染,一方面可能是氣候變遷等複雜多元的因素,因此必須透過監測了解海洋環境的變化,也是海污法以及各種環境法令重要基礎。」
過去以環保署為主管機關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執法業務已移撥到海保署。黃向文表示,海域監控除了維持環保署原本分布在生態敏感區、河口的105個檢測點,以及部分縣市政府因地方需求而增加的測站,持續資料收集、資訊公開,海保署也將彙整、收集,分散在各式各樣環評資料中的有關海洋工程或工業用地的基礎資料,同步公開於資訊平台。
除了監測水質中重金屬、有機物、酸鹼值,熱門遊憩海灘的大腸桿菌指數監測等,漁港與商港內的水質監測也將跟上──目前中央或地方政府主管的港區會雇工清理海裡和陸上的垃圾,但較少進行水質監測。
健康的棲地: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劃設 以健康海洋為共識
目前《野生動物保育法》涉及海洋野生動物的保育業務,已移撥到海保署,首先面對的就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何時定案的問題。
自從農委會林務局2014年4月23日預告訂定「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後,歷經4年5個月,此保護區至今未能正式公告。黃向文表示,將重新檢視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劃設,思考讓海洋健康獲得多贏局面的共識與做法。例如,目前預告內容,漁民是可以持續作業的,在此前提下,即使公告重要棲息環境,白海豚的數量能恢復嗎?
他認為,以往的學術研究著重白海豚族群數量調查,未來還需增加白海豚為首的海洋生態系調查,例如與白海豚伴生的物種數量,以及每個物種的族群量等。另外,除了刺網這類漁法帶來的傷害監測外,也需加強監測水質對白海豚的影響。
海洋環境問題看似白海豚首當其衝,黃向文則指出,其實在面對海洋污染、氣候變遷等因素,漁民也是受害者;因此,將在完整的海洋生態調查基礎下,提出一套讓生態系健康的解決方案,並證明「重要棲息環境」劃設是有效的方式。
換句話說,劃設「重要棲息環境」是基於健全海洋生態,當海洋健康了,海洋資源也恢復,因此白海豚跟著健康、漁民也是受惠者。
串連既有保護區成廊道 依據調查劃設海洋生物保護區
關於鯨豚保育方面,雖然針對鯨豚擱淺救傷已有完整的通報和輸送系統,不過源頭治理會比末端的救濟更重要。黃向文指出,海洋動物擱淺或救傷案例,都傳遞海洋環境的訊息。他曾於台北動物園目睹因肚子裡的釘子死亡的小海豚,認為反映的不是海豚生病,而是海洋生病了,而這片海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無法留住牠們,是我們的損失。」對鯨豚或海龜不好的海洋,對人類也不好。
目前海保署劃設海洋保護區是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強調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服務功能,以此劃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野生動物保護區。除此之外,還須整合依據不同需要劃設的保護區,例如依據《國家公園法》公告的海洋國家公園、依據《漁業法》公告的漁業資源保護區,將這些區域形成網絡、廊道,當生態系統強韌,海洋恢復生機,才能談永續利用。
資源永續:與漁業署合作降低混獲 重啟沿近海域調查
漁業撈捕過度與混獲的議題,是全球關注焦點。混獲造成非目標物種大量死亡,引發的效應不斷瓦解海洋生態系服務功能。國際上對於遠洋混獲已經有一套方法,台灣也須努力跟上腳步。黃向文表示,讓漁民了解混獲造成的破壞,終究是反映到漁撈收獲;降低混獲,目的是增加海洋資源。
海保署將和漁業署協商,第一步先避免保育類物種受害,例如海龜、海豚等,並從已具規範的遠洋漁業的混獲調查評估做起。遠洋漁船上的觀察員,收集到的混獲資料,若能與海保署分享,對於國內海洋保育會有莫大的進展。
沿近海生物多樣性的調查已經很久沒做,也將是未來的重點。我們有海洋,沿近海卻沒有魚可抓,市場中標榜「現撈仔」的漁獲,不少都是進口,可能連販售者都說不清楚來源。這也凸顯維護海洋資源的重要性,而海洋保護區的設置是其中一種方式。
與環保署合作:陸地都好了,才有潔淨海洋
海污法的業務已完整移交給海洋保育署,但移撥過來後,兩者的關係只會更緊密,尤其海洋廢棄物絕多數來自陸地,陸地廢棄物處理好,海洋跟著好。
例如,根據2016年國際海洋保育基金會淨灘報告,30年來累計前三大類為廢棄漁具、塑膠袋及各種免洗餐具。而台灣2015年海廢統計前三名則是寶特瓶蓋、廢棄漁具與塑膠袋。
美國商業部海洋大氣總署於2006年通過「海洋廢棄物研究、預防與減量法」,授權美國國家海洋大氣總署為主管機關之外,還言明需與環保署及海岸巡防署合作,調查相關海洋廢棄物分布、密度、釐清海廢來源、訂定有效的減量計畫、建立並公開海廢資料庫、推動淨灘教育推廣等。
面臨海廢跨國議題,美國幾位參議員聯合跨黨派議員,於去(2017)年3月29日提出修正案,更名為「拯救海洋法」《SOS Act of 2017》,進一步鼓勵地方政府積極參與,加強國際合作、推動國際協定,希望全面性減緩全球海洋廢棄物。
同年,澳洲環境能源部提出「海洋廢棄物減量計畫」預告,制定包括進行相關調查及減緩措施之研究、界定關鍵受影響物種以及優先行動、移除現有海洋廢棄物等六大目標。有關海廢組成相關研究論文台灣僅有兩篇,台灣周遭海洋廢棄物分布熱點以及密度資訊待補。
一個新部門成立,需要一段時間適應,無論是社會大眾或其他部會,了解海委會成立後如何應對。也須提醒他們,很多事情是切不開的,海污海廢這麼嚴重,很多都來自陸地。「陸地的廢污沒有管好,就是影響海洋,透過不斷提醒,喚起意識合作保育,台灣才能真正邁入海洋國家。」
基於科學、基於資料
海洋生物的公民科學上,海保署想做資訊整合平台,將海龜、鯨豚擱淺地點或目擊點位,或者在潛水點看到的海洋生物,尤其是保育類的物種,如海龜、龍頭鸚哥和蘇美魚、豆丁海馬等,回報到平台。
透過這些資訊,幫助調查研究人員了解,哪些地方鯨豚出現頻率比較高,藉以發展生態產業;保育類物種出現頻率之處則加強調查,或擱淺比較嚴重之處則探討原因,讓全民參與海洋保育的基礎調查。
黃向文說,環境是整體的概念,無法將陸地與海洋切割,在加強海洋環境教育上,必須借重環保署環境教育資源,落實《環境教育法》相對重要。
承擔:在啟航時抓穩船舵
回顧當初接任署長一職的心路歷程,黃向文4月中被徵詢意見時,一開始完全不考慮,因為不僅得離家遠赴高雄,且新成立的部會許多變數難以掌握。但想到自己可以貢獻所學,在一開始啟航時就抓穩船舵,把握海洋保育的核心精神,便決意承擔。
海保署第一天開張,只有另兩位從環保署調來的業務人員,第二個月成員變五個人,最近陸續補入對海洋或深具行政概念的人員。台灣的海洋保育業務隨著署務逐漸茁壯中,期許國人的海洋保育意識也能同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