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北石門的台電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於今(5)日到期,這是是台灣首座運轉、也是首座走入除役階段的核能發電機組。
台電說明,1號機與2號機裝置容量皆為63.6萬瓩(636MW),分別於1978年12月與1979年7月商轉,運轉執照則分別於2018年12月5日及2019年7月15日屆期。核一廠1號機累積發電量約1,625億度,2號機累積發電量約1,754億度,兩部機組累積發電量共達約3,380億度。
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40年有效期間屆滿,次日起就進入除役階段,機組依法正式停止運轉;不過,在此之前,1號機因燃料組件把手鬆脫,自2014年12月實質停機至今已近4年。(2號機因2017年6月廠內電塔倒塌,燃料池空間不足,也已停機至今。)
台電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已在核一廠永久停止運轉前三年向原能會提出除役申請,核一廠1號機目前的除役計畫已於2017年6月28日通過原能會審查,正在環保署環評審查程序中,待環評通過、並取得原能會除役許可後,台電將正式展開除役作業。
用過核燃料放爐心與用過燃料池 乾貯無去處
台電指出,依據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核電廠需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燃料退出,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目前核一廠用過燃料分別放在爐心與用過燃料池中。
台電在2013年興建完成「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目前仍未獲得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因此無法使用。目前台電正透過訴願,希望通過新北市政府這關後,儘早啟用第一期乾貯設施,也讓反應爐內的用過核燃料退出爐心,以啟動後續的除役作業。台電指出,未來2期室內乾貯設施完成後,再將第一期護箱一併遷移至2期室內乾貯設施置放。
台電認為,用過核燃料不論放在爐心、乾式貯存或是用過燃料池均屬安全的方式,但若能放置在乾式貯存桶內,由於不需要電力或是冷卻水維持冷卻,靠自然通風即可冷卻,相對上更為安全。
除役至少25年 後端基金恐短缺
依照台電評估,除役作業期共25年,前8年除役過渡階段,將進行廠區放射性存量評估,並執行除污作業;接續12年除役拆廠階段,將用過核燃料移至乾式貯存設施,拆除反應器及汽機組件等。接著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歷時3年,持續偵測廠區環境輻射值;最後拆除剩餘建物,進行土地復原。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電原估算除役經費是182億元,但根據最新評估,每座核電廠除役需1400億元,加上核廢料貯存方案,3電廠除役總費用高達6200億元,核後端基金恐短缺近3000億元。(編註:數據出自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887號 政府提案第15700號之4376)
原能會指出,德國核電廠約20年完成除役,台灣應可在25年達成,若首階段除污作業因不可預期因素無法進行,台電也可敘明理由申請延長除役時間。
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說,連《電業法》條文都可廢除,《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隨時可修改,將爭取修改法規後,再恢復核一運轉。
參考資料
- 核一廠除役計畫(台電)
- 核一廠今天踏上生命終程 除役之路依然多舛(焦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