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前面兩篇專欄文章,讓我們了解濕地並不是荒蕪一片的爛泥,反而像是一間資源充沛的跨國大公司,提供源源不絕的豐饒物產,並保障大眾的生命安全;卻因為人類漠視其價值,使得天然濕地自1900年至今有七成消失在這星球上。
雖然《拉姆薩公約》生效之後,北美洲與歐洲濕地破壞的速度都在放緩,然而我們身處的亞洲,濕地依舊面臨重重危機。本篇將繼續以拉姆薩公約《全球濕地展望》(Global Wetland Outlook)報告和相關期刊為本,介紹我們這些「濕地公司」小股東們要捲起袖子保護濕地之前,可以先知道的關鍵訊息。
一個「零淨損失」各自表述?
世界各國討論濕地保育時,時常會提到「零淨損失」的概念,其本意是希望濕地不要再劣化和減少,並盡量避免和降低人類行為或開發對其造成的負面衝擊;若真無法避免開發而必須補償其損失時,以維持濕地整體品質和數量不受減損為目標。
然而,澳洲昆士蘭大學副教授Martine Maron等人於2018年分析16個世界各環境議題的零淨損失政策時,認為該政策不僅需要明確指出保育目標、時間點和區域,更重要是「跟誰比較」。
她觀察到在提出零淨損失時,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預期目標相互混用,一個是綜觀全局地要求特定範疇內的保育目標沒有損失;另一個是針對特定開發衝擊要求減緩或給予補償。
例如當一件基礎建設開發對所在棲地的生物多樣性造成破壞時,如果以單一開發案來看,只要預想這個開發會造成什麼衝擊,並提出補償方案即可。即使最後開發完成後棲地的生物多樣性下降,只要認定造成的原因跟開發無關,就會認為已達到零淨損失的目標。但是如果是以綜觀全局的角度審視整個棲地,那零淨損失的目標就應當是整體生物多樣性不得減損,無論是何種原因造成。
而在實務上,常因各方尚未釐清應達到上述何種目標或者兩者兼顧,而讓政策討論沒有交集,評估基準模糊,最終也無從審視是否達成保育目的。因此她建議任何零淨損失政策都應該明確釐清預期目標,否則就會失去本意。
先知道擁有多少 才知如何不損失
除了釐清各方對「不損失」的共識,更重要的是詳實調查並記載目前還擁有多少濕地。若不知道擁有多少,便無法有效規劃管理策略,也不會知道失去了什麼,當然就無法談如何達到「不損失」。
因此各國近年積極地做濕地普查,根據《全球濕地展望》報告,自2002年開始,世界各國全面盤點國內濕地;截止2018年,有44%締約方完成調查、29%締約方還在進行當中。其中北美有67%區域完成普查、歐洲62%區域完成普查,而亞洲完成普查的比例最低,僅有30%區域完成普查。
隨著衛星遙測技術發展越來越進步,濕地的盤點和監控便更加精準快速。例如遙測的解析度提升,有助於更細緻地觀察濕地季節性和暫時性的淹沒區域變化,以利評估濕地生態系健康狀態。
當然並非所有調查都要需要高科技,各國政府與科學家也仰賴公民科學來蒐集濕地相關資料。像是劍橋大學訪問學者Tatsuya Amano等人,運用上千名志工參與國際水鳥普查(International Waterbird Census)和聖誕節鳥類調查(Christmas Bird Count)蒐集水鳥的觀測資料,以鳥況作為濕地生物多性指標,分析世界各國保育作為與濕地生態的關係,研究結果並於2018年登上《Nature》期刊。另外還有坦尚尼亞河川水文監測、中國黃浦江優養化調查,以及美國東北部春季池塘(vernal pool)調查等,都是公民科學協助濕地調查的案例。
濕地服務價值轉換成貨幣 讓公眾討論更有感
除了釐清「零淨損失」目標和濕地基礎調查以外,將濕地各種服務價值轉換成貨幣單位,以量化數據擺脫濕地是一灘爛泥、無助經濟發展的印象,將有機會扭轉濕地持續承受開發的劣勢。
例如杜克大學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經濟分析主任Brian Murray等人,接受美國政府委託計算密西西比州Alluvial Valley地區濕地的生態服務價值,來評估保育它的益處。
他們將溫室氣體減量、氮循環和水鳥帶動觀光娛樂等三項服務換算成貨幣價值,計算結果顯示Alluvial Valley濕地所帶來的服務價值每年每公頃約1,466至1,497美元。而Alluvial Valley地區納入濕地保育計畫(Wetland Reserve Program)的面積約22萬6522公頃,換算下來保育計畫的濕地每年所帶來生態服務價值約3億3,920萬美元。
Brian Murray進一步分析,該濕地保育計畫對納稅人來說,有修復和補償地主共兩種成本支出。濕地修復的成本屬於一次性支出,每公頃成本約2,526美元;地主參與濕地保育計畫而放棄土地利用的機會成本,每年每公頃約401至411美元。
濕地保育計畫若負擔一次性的修復支出,並補償地主參與保育計畫的機會成本,所帶來的好處是濕地長期提供全民每年每公頃1,466至1,497美元的服務價值,高於這些成本支出。
也就是說,若能將濕地的各種服務價值量化成貨幣價值,有機會讓大眾與決策者具體了解保育濕地、避免開發的好處與成本,有助於土地利用規劃的溝通和選擇。
小股東決定「濕地公司」大未來
當然,濕地保育與管理的成功與否、濕地價值的認定和評估方式,都極度仰賴各方參與。根據《全球濕地展望》報告,74%締約方表示有鼓勵利害關係人參與濕地決策、64%締約方在選定國內濕地為國際重要濕地名單,以及進行相關管理事務時,會讓在地關係人參與。
報告中也強調傳統智慧與原住民參與的重要性,有些國家已經將原住民族和在地社區的傳統智慧與參與機制,正式納入濕地管理的程序中。例如澳洲政府在規劃水資源政策時,會由原住民部落評估當地濕地健康狀況以及文化意義,做為規劃參考依據。
公民不只能共同參與濕地管理,也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求政府履行濕地相關義務。像是印度最高法院回應民眾的公益訴訟,在環境與森林部宣稱國內僅有115處濕地和63處湖泊時,要求政府詳實盤點國內超過20萬處濕地。
閱讀完這三篇專欄文章,你是否體會到濕地價值跟一流大公司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是否也感受這三百年來的破壞讓它變得有限?看到世界各國保護濕地的方法與參與方式,有沒有重新燃起一絲希望?就讓我們這群小股東們一同重振「濕地有限公司」吧!
參考資料
- Ramsar Convention Secretariat. (2018). The Global Wetland Outlook.
- Maron, M., Brownlie, S., Bull, J.W., Evans, M.C., von Hase, A., et al. (2018). The many meanings of no net loss in environmental policy. Nature Sustainability, 1, 19–27.
- Amano, T., Székely, T., Sandel, B., Nagy, S., Mundkur, T., et al. (2018). Successful conservation of global waterbird populations depends on effective governance. Nature, 553, 199–202
- Jenkins, W.A., Murray, B.C., Kramer, R.A. & Faulkner, S.P. (2009).Valuing Ecosystem Services from Wetlands Restoration in the Mississippi Alluvial Valley.
- India Wetlands Review 2017: Important Court Orders.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