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5日
摘錄自2019年3月23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綠能開發業者在台南官田區遊說農民簽約出租農地,作為未來設置太陽光電綠能設施的場地,租地區塊剛好是水雉棲地範圍,官田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及台南市野鳥學會呼籲,市府應正視農田濕地對生態的重要性,昨(22日)天表態反對在台南市市鳥水雉棲地的優良農田變成綠能種電。
綠能業者最近在官田區官田里遊說農民簽約租地,洽談租地位置在水雉園區東側一公里多的農業區,以遠高於農地租金行情價(一分地年租金6000元)的一年租金4萬元,簽約20年,有農民同意,有人觀望,保育團體卻是憂心忡忡。
水雉生態教育園區主任李文珍說,官田里綠能業者欲租地區塊是水雉重要的棲息地,過去就是農委會林務局補償水雉棲地最多的區段,並是鷸科、鴴科、雁鴨科、秧雞科鳥類棲息熱區,目前該地區是一片完整的水田濕地,扮演著重要的鳥類棲息地的角色。
鄰近的南廍里等農田也有綠能業者洽談租地,李文珍憂心說,如果每一小區域農地都種電,將造成水雉等鳥類棲地破碎,影響農田濕地生態,官田菱角產業、文化地景也受衝擊。她說,綠能業者租賃的農田皆非「不利農業經營農業用地」,為何要在適合耕作的優良農地種電?出租後可能農地須變更地目,農民將不再免稅、賣土地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喪失農保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