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外來種螞蟻勿存僥倖心理 防檢局真的會抓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輸入外來種螞蟻勿存僥倖心理 防檢局真的會抓

2019年04月10日
環境資訊中心特約記者 廖靜蕙報導

網路買螞蟻當寵物,不但造成防檢疫漏洞,還可能因難以控制行蹤,造成逸出,尤其外來種螞蟻在本土野外,常危及農業生產、生態安全及人身健康,《植物防疫檢疫法》將之列為「有害生物」禁止輸入。即使如此,違法走私的行徑時有所聞。近日有民眾檢舉,在警方連同防檢疫單位查緝、破獲後移送法辦,地檢署也已於9日起訴。

防檢局長馮海東提醒,外來種螞蟻即便僥倖進入邊境,主管機關依法仍可限期清除、銷燬、強制撲殺、或禁止養殖。

於民眾住處搜索查獲之蟻巢,皆屬違規輸入。圖片來源:防檢局提供
於民眾住處搜索查獲之蟻巢,皆屬違規輸入。圖片來源:防檢局提供

防檢局指出,今年2月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疑似違法輸入外來種螞蟻,並於網路平台販售的案件,經蒐集相關資料後移請內政部警政署偵辦。彰化縣警察局即於3月21日會同防檢局台中分局,於廖姓民眾住處找出掠針蟻、巨山蟻等15種外來種螞蟻活體。

隨後也在海關攔截寄至該民眾家中的輸入郵包,進行檢疫查獲23隻巨山蟻屬蟻后,是具有繁殖能力的個體。涉案廖姓民眾坦承分別在淘寶網及澳洲購物網站購買,輸入卻未依規定申報檢疫。全案已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9日依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起訴。

外來種螞蟻屬《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5條所規定禁止輸入的有害生物,依法對有害生物定義為,「直接或間接加害植物之生物,或有破壞生態環境之虞之入侵種植物」;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防檢局長馮海東表示,加強邊境管理、杜絕走私,是防檢疫重點,若僥倖進入邊境,仍可視情節,依同法第11條「限期清除、銷燬」或「強制撲殺相關之有害生物,或禁止養殖」。防檢局也針對特定入侵物種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

類似案例不是首樁,也有判例。防檢局呼籲民眾勿抱持僥倖心理,違法輸入有害生物,也不要網購外來種螞蟻當寵物;並鼓勵民眾檢舉,專線0800-039-131,若因此破獲不法者,檢舉人還可獲頒奬金。


因網路買賣而誤入台灣的巨山蟻屬螞蟻。圖片來源:防檢局提供

參考資料

※ 本文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