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白海豚監測12年 保育行動刻不容緩
最新報告指出,去年一整年台灣白海豚目擊個體是50隻。雖然這個數字並不等於整體族群數,但台灣白海豚每年目擊的數量顯著下降,出生數遠低於死亡數,是不爭的事實。
我們是否將見證台灣白海豚的滅亡?端看棲地保育是否足夠。五年前林務局意欲劃設保護區卻功敗垂成,有賴去年新成立的海保署重新掌舵,但複雜的西海岸棲地管理該走向何方?本報訪問環團、學者等多方觀點,爬梳整理五大關鍵,主管機關、權益關係人、漁業永續、海洋垃圾與風機影響,顯示唯有整合各部會意見,白海豚才能有生機。
(一)重要棲息環境遲未公告 主管機關易手成往事
保育白海豚,長期以來輿論支持劃設保護區。2014年農委會完成重要棲息環境調查,北起苗栗縣龍鳳港以北之森林公園沙灘;南至外傘頂洲西南端;西以海岸線距岸1-3浬不等;東為海岸線距岸50公尺,包括主要河口。範圍面積3萬6300公頃,跨越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等四縣市。
這個史上面積最大、牽動最多縣市的野生動物棲地,林務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於2014年4月21日開始預告,歷經五年功敗垂成。去(2018)年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成立,海洋生物保育主管機關易手,移交給海保署,相關的法制工作須重新啟動。
長期於彰化大城、芳苑一帶觀察的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支持重要棲息環境劃設,但認為重要棲息環境預告範圍,不足以庇護白海豚。
她舉彰化海岸潮間帶為例,低潮線離岸5公里(約2.7海浬),白海豚只能靠邊活動。她曾聽漁民反映,底拖網船影響海洋生態的嚴重性,幾年前也有漁民反映捕不到魚。
公告重要棲息環境看似保育白海豚,其實是讓西海岸脆弱的海洋生態療傷。但長期來未見農委會積極面對沿岸漁業資源耗竭,卻因擔心漁民抗議,遲遲未公告重要棲息環境,施月英認為,這個態度「很有問題」。
(二)改善白海豚棲地 權益關係人一起來
到底劃設重要棲息環境,能不能改善棲地?海保署長黃向文表示,這是兩個不必然相等的概念,而無論劃設保護區與否,棲地改善刻不容緩。保護區的目的是域內保育,「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可視為保護區類型的一種,不同類型的保護區型態,管理限制強度不同。
黃向文說,依法「重要棲息環境」限制不多,也允許既有之利用;但是白海豚是極度瀕臨滅絕的物種,更重要的是保育行動計畫。因此,對於尚未掌握的訊息,需啟動相關監測,例如白海豚為首的食物鏈的關係,底層的生態系是否健全,讓保育行動用對地方。
除了海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已啟動保育行動計畫的研商,初步也有草案,此外,海保署也嘗試小範圍的保育行動。
黃向文指出,白海豚大多出現在河口覓食,在棲地復育上,從幾處白海豚常出現的地點做起,透過計畫、方案,與當地社區、民間團體合作,累積保育經驗、建立模式,逐步往外擴散。若漁民反對全區域限用圍網,那麼有沒有可能從特定出海口近岸範圍試行?諸如此類,從小範圍做起,建立合作模式,能做的馬上做。
海保署也將與核心權益關係人持續協商。諸如離岸風場的業者、漁民、國發會、農委會、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科技部、環保署、台電以及縣市政府等單位,受益於這塊土地與環境資源,自然須找出共同保育白海豚、環境永續之道。
(三)漁業要永續 先養活白海豚
一旦啟動野生動重要棲息環境或其他類型的保護區劃設,如何回應漁業資源的困境、漁民生計的需求,甚至振興漁村文化、倡議傳統永續的「里海」?
《中華白海豚族群生態與河口棲地監測(II)》結案報告便提及,改善棲地的品質可效法墨西哥以禁漁來達到族群量的回復,即便整年的禁漁實在無法推行,至少在生育的高峰期(6-7月)降低因人為所造成的干擾。
黃向文也認為,保護區的劃設,須將沿海漁業發展一併思考,從生態系保護的角度兼顧各種海洋生物與資源,才能真正保育海洋、養護資源。
無論如何,農委會漁業署在白海豚保育,無疑不可或缺。此外,漁民在白海豚保育中,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的態度能影響白海豚。姚秋如舉例,白海豚重要棲地中,除了遵守現行法令不用底拖網,若能不使用流刺網、不用的漁網、漁具、廢棄物確實回收、處理,不留在海上,都在無形中助白海豚一把。
至於民眾如何透過綠色消費支持漁民,進而達到白海豚保育?幾位受訪者都鼓勵民眾購買漁法友善的水產品,例如選用一竿釣撈捕的漁獲、友善生態的水產養殖品。但多數民眾無從辨識,施月英認為,農委會應積極研議友善漁法的水產認證。
(四)海洋不是垃圾場 河川排放要總量管制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助理研究員姚秋如也提醒,環保法規的落實相當重要,民眾在陸地上就要無塑、垃圾減量,不要讓垃圾進入大海,這些日常生活的實踐,就能不增加白海豚棲地的負擔。
施月英說,從過去的研究報告得知,將近一半的白海豚個體有皮膚病,海洋污染必須面對;尤其是河川污染源總量管制、河川底泥監測。致力於減少海洋污染源的修法,雖是很難立竿見影的施政,仍應秉持馬拉松精神,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環保法規至今仍未針對河川流域進行污染源總量管制,環保署長久以來只要求個別排放源符合標準,卻未針對河川制定總量管制;一條河川無論是一家,或一百家工廠,只要每一家符合排放標準就可以;卻無視於河川能否承受、能否維繫河口生態。而這還不包括違規樣態。
施月英特別以彰化海岸為例說明,這裡是白海豚覓食的棲地,也是工業區密集之處,而廢棄物、排放源到了潮間帶之後,不會隨漲退潮排出潮間帶,因此不斷累積。這個問題需從源頭管制,但是環保署卻未積極思考,不告不理,放任各種污染在海洋交會。
(五)風機設置遠近岸齊發 環評承諾不能跳票
台灣西海岸開發未曾為白海豚停下來檢視,海洋環境怎麼了?在既有的工業區、石化廠、台中港、火力發電廠外,又因國家政策,大舉進駐離岸風機。報告中提及,規劃中大規模的離岸風場,正好鄰近白海豚的重要棲息海域,其施工或運轉的水下噪音將帶來可觀的衝擊。研究團隊認為,這些造成白海豚致死性,或有損其存活的衝擊因子,必須立刻減緩與改善。
姚秋如也認為,國家政策為了發展綠能而通過離岸風機的設置,但這些開發單位的環評承諾必須受到輿論與執法者嚴密的監督,例如兌現海洋哺乳動物觀察員(marine mammal observer,MMO)的設置、減輕措施中如打樁時的減噪工法、乃至於工作船隻的往返航行行為等,都須避免白海豚族群因開發而受傷害。
雖然學者專家對MMO持樂觀態度,但能不能落實全程監督施工,如果確認危及白海豚族群,真能要求工程停工嗎?又因MMO缺乏法源基礎,工資又是由業者提供,真能為生態保育把關嗎?最近環保團體及學者即指出,海洋竹南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未依據環評承諾,打樁時未見MMO隨船觀察。
「到底要多少電廠才夠用?」施月英無奈的說,離岸風機對白海豚造成一定的衝擊,兩者一起動工,可能造成生態無可挽救的風險。尤其是航道內的風機(近岸風機)衝擊過大,他主張暫緩施工。若要建離岸風機,先以航道外的風機依環評承諾施工,等到航道外風機施工技術確保能完成環評承諾,降低對生態的影響後,再來考慮航道內的風機設置。
對於族群數量極其危急的物種,須採預防原則,不容人為因素造成任何損失,一隻也不行。他語重心長的說,各項政策的決定,要顧及下世代在這片土地生存的權利,台灣白海豚族群的現況,令人憂心國家對於海洋環境資源治理的能力。他重申,白海豚復育是體檢行政部門統整能力,不要讓台灣社會見證白海豚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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