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做公益」到「做良好公益」 NGO工作者的邊界與自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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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做公益」到「做良好公益」 NGO工作者的邊界與自省

第五期「內生式發展與社區保護地」工作坊紀實

2019年07月25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鄭雅云報導;成霄峰、丁平君 校對

公益事業一般給人崇高、理想的印象,然而「公益」的定義為何?細究起來,也許每個人的回答都不相同。而公益專案的存在,究竟是為了服務資源持有者(出資者)抑或專案服務物件?這些發問往往因為過於抽象,或者實際執行過程中的複雜現實而被忽略。

麗江健康與環境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於7月6日到8日舉辦的第五期「內生式發展與社區保護地」工作坊,便嘗試回應這些問題,邀請中國各地公益從業人員與社區人員參與,在三天的會議當中,探討「何為良好公益」。

麗江健康與環境研究中心理事長鄧儀。
麗江健康與環境研究中心理事長鄧儀。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中心創辦人、「內生式發展」理論踐行者鄧儀指出,公益從業人員其實也不過是職業的一種,應放下外界所賦予的光環,回歸本質,以「服務者」的專業自我要求。而「內生式發展」的核心,是以被服務者為主體。他嚴肅指出,「公益不是慈善,不是開開心心送東西拍張照就離開。」

中心每年舉辦工作坊,希望能為公益從業者搭建交流平台,打破公益人的慣性思維,打開新的工作思路,重新思考我們所站立和行動的點到底在哪裡、公益的邊界在哪裡,不斷地去認識自己,在生活和行動中能始終保持一份清醒。

「何為良好公益?」 先問「何為良好生活?」

工作坊罕見地以哲學議題開場,邀請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陳嘉映分享。哲學與公益工作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其本質都是在探究人與生活的良好狀態。鄧儀認為,要討論「何為良好公益」,首先必須回到人的本質,自我詰問「何為良好生活」。

陳嘉映以「知行合一」為題,辯證知與行的關係。他引用蘇格拉底名言「道德即知識」(原音為「不德等於不知」),認為知與行之間的斷裂,通常是因為瞭解不夠深刻所導致。雖然「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他認為知與行是一互相辯證的關係,知之行之,既要去實踐也要不斷深化知識。他指出,在現今多元社會當中,每個人對於良好生活的看法都不相同,其實也就是自我探究與辯證的過程。

中國著名哲學家陳嘉映教授。
中國著名哲學家陳嘉映。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從核心改變 中國的「內生式發展」理論

知與行的辯證,用鄧儀的話來說,就是「行動、反思、再行動、再反思」。鄧儀從事自然保護工作超過30年,從中提煉出本土化的「內生式發展」理論,認為應將專案決策權交還給當地人,才能夠從核心發生改變。

鄧儀列舉自己過去從事公益工作的經歷。2003年,他參與貴州草海簸箕灣的一個國際環保專案,仿造國際先進模式,建立水鳥繁殖區,同時投入資金,建造觀景台等硬體設備,期望通過環境教育、生態觀光,為保育和社區帶來雙贏。「當時我真的覺得這就是未來。」然而數年後他再回訪,只見人去樓空,建物凋敝。村民告訴他,沒有人來,生態觀光無以為繼,他們為了生計,也只能回到原本的生活模式。這對鄧儀是一次震撼教育,「你不只消費了那些農民的時間,還有他們對你的信任。」

鄧儀發現,在簸箕灣案例中,國內外公益組織、政府和專家媒體都對專案實踐發表了許多意見,唯獨村民沒有發聲。

他體悟到,公益計畫的主體應該是當地人,工作人員只是參與者,進而在2010年提出當地語系化的「內生式發展」。他進一步說明,中國傳統上原本就有尊重生態的文化,以信仰、民俗和習慣等形式存在社會中,外來者不瞭解農村內在結構,將現代知識以公益之名強行套進社區裡,自然會水土不服。

環境問題根源於社會 自然保護就是「重新建立人與環境關係」

中心自2010年開始在雲南老君山地區開展專案工作,秉承內生式發展,以社區的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與自我學習為核心原則。中心專案主管耿得安說:「次生性的環境問題,其實源自於社會問題,自然保護其實就是重新建立人與環境的關係。」

中心專案主管耿得安介紹麗江專案概況。
中心專案主管耿得安介紹麗江專案概況。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以農民為主體,並不只是說說而已。河源村村民李玉坤在工作坊中現身說法,分享他參與麗江中心專案工作九年的心得。他的發言,也是親自向在場所有公益從業者證明,鄉村自治並非空談。

李玉坤說,村民一開始對三生(中心的前身)也是半信半疑,但是到了貴州古勝交流學習,看見當地人共同保護自己的森林資源、集體修路等社區公共管理計畫,改變了他和其他村民的想法,領悟到「保護也是保護我們自己的山林,別人背也背不走」。

河源村民李玉坤。
河源村民李玉坤。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李玉坤回憶最初參與專案的過程,感嘆「村民自我討論的歷程其實很混亂」。當年參訪結束後,小組決定參加中心的村寨銀行專案,花了三、四個月的時間討論、爭執後終於取得共識,讓專案得以開展。他說,中心的專案和一般資助專案不同,村民需要共同出資,並且承諾保護管理山林。但也因為參加這些專案,村民開始學習公共討論,重視自己的主體地位。

「主體地位這個詞好講,但其實不好實施。我認為必須要有幾個基本要素:發言權、知情權、選擇權、自由權、機會均等。」這個一頭亂髮的農民,對於何為良好公益,著實有了頗深的見解。

河源村參加專案至今九年,李玉坤認為,「如果用錢這個指標來衡量,那我們的經濟收益可能是負的」,因為一個村寨銀行專案才支持3萬元,卻要花三四個月的討論時間,但是「我們的山林確實保護起來了,沒有人再故意破壞;我們的思想發生了轉變。而這個培養過程是很漫長,需要成本的。」

有的計畫會讓人養成惰性,要了比不要更糟糕

蜂金龍是另一位令人驚豔的村民。他任職黨支部書記的黎光村所建立的社區保護地,於2018年申報註冊在聯合國環境署下設的原住民與社區保護地(ICCA)系統。

黎光村黨支部書記蜂金龍。
黎光村黨支部書記蜂金龍。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經手過諸多國內外支援計畫,蜂金龍學會了慎選外援專案,「我們要看的是長遠的利益,不是短期的好處。有的計畫會讓人養成惰性,要了比不要更糟糕。」

工作坊第二天,大家實地走訪距麗江120公里的黎光社區,現場觀看村寨銀行還借款過程,並瞭解社區建立黎明河流域自然保護地的過程。原本佈滿垃圾的河流,經過三年沿河9個村小組的共同管理,社區垃圾得到有效地治理,稀有的竹根魚群重現黎明河,驗證了鄧儀「自己管理自己最有效」的論點。

村民抽籤決定新一輪村寨銀行借款順序。
村民抽籤決定新一輪村寨銀行借款順序。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觀摩別一丁組村寨銀行還借款。
觀摩別一丁組村寨銀行還借款。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談到社區經營,蜂金龍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認為「耐心」是首要的,「不要急著推廣,我們有的是時間。一下子就能做成的事情,肯定有問題」。比起短期成效,他更看重計畫能帶給村民多少自我培力的可能。他也強調,社區經營沒有範本可套,每個地方的風土民情不同,需要因地制宜。

做公益要「作繭自縛」 把權力關在自己設計的籠子裡

歷經理論經驗分享、社區實地觀察,工作坊第三天,眾人回到會議室裡,針對主辦方提供的案例進行討論。公益工作者在實際進入社區之後,往往要面對專案目標與當地社會紋理、現實狀況之間的拉扯磨合,必須在複雜的社區環境中迂迴前行。

透過實際案例的討論,大家將兩天所學應用在模擬的事件處理上,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最後中心再分享該案例真實的處理過程。有與會者表示,從沒遇過將真實案例作為教材的安排方式,且案例題目之犀利,猶如芒刺在背。例如其中一個案例討論主題為:社區可以「炒掉」專案執行者嗎?探討NGO組織與被服務社區之間的權責與邊界問題,也進一步深究「公益的本質為何」。

案例探討與分享。
案例探討與分享。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環資記者發言中。
代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參與工作坊的記者發言中。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鄧儀在分析案例時談到,公益專案只是載體,目的都是為了促成社會權力結構的改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扭轉公益資源提供者在專案中不受監督、無人制衡的現況。

鄧儀指出,公益組織必須有意識的限制自己在專案中的權力,「哪怕村民不制衡你,你都要制度化地讓他制衡你」。

19位與會人員,有來自麗江其他縣市的NGO工作者,也有從廣東、貴州、青海、台灣等地遠道而來,對於工作坊的普遍感想是「震撼」。青海省雪境生態教育中心負責人分享這三天心得時表示,公益工作向來強調以社區為主體,但是直到現在才真正理解社區主體所能發展、發揮和運作的肌理何在。

來自寧蒗瀘沽湖的村民代表則提到,自己村落的村規民約,並不是由村民制定的,此次看到黎光村民能夠自定村規民約,令他耳目一新,未來也會將三天所學帶回自己的村莊裡。

工作坊合影
工作坊合影。圖片提供:麗江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

鄧儀也分享自己的觀點,他指出NGO工作者的本質是服務者,就好像餐廳裡的服務生一樣,一旦釐清自身定位,有很多事情的分寸與邊界就會很清楚。他也認為,良好生活是自由意志的展現,「公益必須保障被服務者的自由意志,而不是帶來混亂與困惑」。他最後表示,工作坊最主要的目的是為大家搭建平台,同時提供另一種不同的觀點與方式,期望通過喚起人們對生活、生命的哲學思考,進一步探究什麼樣的公益工作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