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離岸風電開發有三個時程:示範獎勵、潛力場址、區塊開發。希望藉由示範場址學習經驗,並為後續的大規模開發打下基礎。
一、示範風場的開發過程
2013年能源局選出三個示範場址:海洋、福海、台電。但福海陷入環評爭議,台電因公開招標不順而延後,僅海洋風場順利完工。海洋風場則分為兩期,第一期兩支風機在2016年完成,第二期在2019年完成20支風機。共計22架風機,128MW。
二、潛力場址的開發過程
2015年經濟部公布36處潛力場址,吸引丹麥、德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際大商紛紛投入。不過,其中8個風場因為在航道上被刪除,剩下28個風場。2017年各風場進行環評,環保署一年審完22案,共通過19案,總裝置容量10.07GW。
離岸風電的電力需要併入本島電網,但電網能提供的併網容量有限,經濟部藉由「遴選」與 「競標」分別選出3.8GW與1.7GW的風場,共計5.5GW,須依時程在2020 - 2025年間完成。
三、區塊開發的開發過程
經濟部尚未選出可以參與區塊開發的風場,相關規則預計到2020年第一季才會公布。經濟部曾多次表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會以5年釋出5GW,也就是2026-2030年每年1GW進行。但2019年11月中拋出震撼彈,將目標改成10年10GW,期程延長為2026年到2035年,維持每年1GW。
遴選與競標的爭議
為了讓各國的離岸風電技術根留台灣,經濟部在選擇潛力場址的風場中,制訂出遴選辦法。在遴選辦法裡,業者必須符合一定比例的國產化採購,才能在遴選過程中勝出。相對的,政府也會以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收購這些風場產生的綠電,作為投資的誘因。
不過,離岸風電一直被批評躉購價格(2019年費率每度5.5元)太高,經濟部決定引入國外較成熟市場所用的競標制。競標制只比價格,不用國產化。最後沃旭與海龍的風場以每度電2.2元~2.5元得標。
沃旭、海龍均表示,能以低價得標,其實是他們的風場跟遴選風場相近,在規模經濟且不用國產化,才得以壓低成本。但遴選與競標價差仍引來外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