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5屆締約方會議(
王育敏指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制定至今將近五年,然而政府的減量策略卻不夠積極,「去年監察院的報告也指出減量效果不明顯,環保署卻沒有相關的措施的修正與檢討。」他因此提案刪減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中「因應氣候變遷計畫」100萬,並凍結600萬。
對此,環保署長張子敬坦言,《溫管法》上路後確實有檢討必要,「環保署未來會扛起責任督促各部會的減碳措施成效,並著手盤點、檢討《溫管法》未來的修正與執行方向。」
聯合國《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2015年締約國會議通過「巴黎協定」,各國達成溫室氣體減排作法的共識,由各國自主推動,每5年檢視各國減排成效,再透過談判施壓減碳力道不足之國家。
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也非氣候公約與「巴黎協定」的締約國,然而為接軌國際、擔負地球公民之責任,我國於2015年公告實施《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於2016年提出《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第一階段設定202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需要較基準年(2005 年)減量 2%,採取先緩後加速策略。
然而,第一階段的期限即將於明年到期,王育敏就指出,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去年舉行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執行進度追蹤會議明確指出,「達成第一階段管制目標情勢十分險峻,原規劃推動措施減量效果不明顯。」他說,過後一年環保署並無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減量方案,不利於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提案刪減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部分預算。
吳玉琴則說,目前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財源緊缺,都由空污防治基金撥款,「這樣的撥款只能到2025年,因此環保署需盡快找到其他的財源收入。」他建議,環保署應提出徵收碳稅費的修法計畫,「特別是台灣每年進口6000萬噸煤碳,碳當量達2.2億萬噸,應課徵碳費,並以行政計畫補助再生能源熱利用,實質減少碳排放。」
同時,立委陳靜敏也說,根據德國看守協會揭露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顯示,台灣的整體排名已經連續三年退步,「落到60個評鑑國的倒數第五,只贏過南韓、伊朗、美國及沙烏地阿拉伯。」他說,經濟部的資料也顯示,我國的「燃料燃燒二氧化碳總排放量」逐年上升,2017年達到2億6921萬噸較2015年的2億5854萬噸高,顯示能源使用的減碳表不佳。
最終合併刪減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中「因應氣候變遷計畫」100萬,並凍結600萬。王育敏要求環保署,須完整檢討當前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並做出檢討與修正。吳玉琴也要求,環保署須於明年3月底前,依《溫減法》提出煤炭徵收碳費的具體時程,應包含徵收費率、總金額、用途、具體減碳策略及相關修法規畫草案,待完成後使得解凍。
張子敬說,環保署也有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減量方案策略,送到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協調討論。「雖然有三位政委主持的院級協調會議,但環保署未來會扛起責任督促各部會的減碳措施成效。」他坦言,《溫管法》上路後至今五年,確實有檢討的必要,「未來會著手盤點、檢討《溫管法》未來的修正與執行方向,讓環保署可以進一步來協助與督促各部會的溫減措施。」他也承諾,環保署會依決議在明年三月前提出規劃草案向委員會報告。
此外,立委陳宜民也提到下月登場的COP25,「政府過去都只能在會外辦理台灣之夜,效果有限,建議環保署除了以工研院研究員或NGO的身分入場參與,也應積極思考更細緻有效的參與方式,增加我國的國際能見度。」對此,張子敬表示,會再努力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