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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台灣】金融業環保的下一步:拒絕化石燃料投資

2020年03月13日
文:350台灣

「氣候變遷」絕對是 2019 年度關鍵字之一, 2019 年度人物 Greta Thunberg 率領的氣候罷課(Climate Stirke)在國際間數度引發全球數百萬人參與示威,但在東亞各國包括台灣對此卻並未給予太多關注。值得慶幸的是,另一個氣候行動「化石燃料撤資(fossil fuel divestment)」卻在亞洲漸漸開花。


燃煤電廠排放大量溫室氣體。圖片來源:Patrick (CC BY 2.0)

亞洲撤資風潮已然成形:商業銀行減緩氣候變遷的三種理由與策略

自去年3月起,日本的三菱銀行、三井住友銀行、瑞穗銀行,以及新加坡的華僑銀行、星展銀行、大華銀行紛紛宣布其撤資政策; 7 月則有玉山銀行帶領台灣響應「撤資燃煤電廠」。事實上,在2019年以前,從未有過任何亞洲銀行宣布過化石燃料撤資,但去年起這個「亞洲撤資集團」已悄然誕生。這些銀行為什麼選擇撤資化石燃料產業?下一步又可能採取什麼行動強化其氣候承諾?

名利雙收的策略:同時融資再生能源與化石燃料

銀行的投資左右了我們的經濟體系,也深遠地影響著環境,這已是老生常談。而為了應付激烈的競爭,銀行樂於建立良好形象、響應政府政策與全球趨勢,譬如發行綠色債券、投資再生能源,抑或擠身永續道瓊指數,這讓許多銀行能在CSR報告中自吹自擂一番。

但面對氣候變遷的威脅,這只是隔靴搔癢,畢竟亞洲燃煤電廠總是能獲得源源不絕的資金,無論當地民眾怎麼抗議新的燃煤電廠還是如雨後春筍的出現。隨著太陽能、風力電廠進入亞洲,亞洲卻還是燃煤電廠的重鎮,這使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源始終像脫韁野馬似地瘋狂成長,尤其是中國、印度和部分東南亞國家對燃煤電廠的索求,讓銀行戒除不了融資給燃煤電廠與礦場的癮頭。

Greta Thunberg 在 2019 年登上達沃斯論壇時曾說「在像達沃斯這樣的地方,人們喜歡講述成功的故事,但是他們的財務成功帶來了難以想像的代價。」對於銀行而言,最理想的情況是檯面上只討論他們如何投資綠能產業,贏得光鮮亮麗、創造社會轉型的形象,檯面下卻也不要得罪過去的合作夥伴,讓所有不利於形象的事情隱藏在鎂光燈之後。

玉山的第一槍,成為亞洲亮點

玉山銀行在 7 月 1 日的記者會低調宣布「不再提供燃煤電廠專案融資」後,成為了台灣化石燃料撤資首例,也讓台灣成為全球化石燃料撤資浪潮的一份子。這個政策或許在資本市場上並沒有引起太大的討論或驚動,卻以飛快的速度被國際社會關注,更成為台灣金融產業戒除化石燃料產業癮頭的首次嘗試。

這不是個容易的決定。畢竟一旦選擇從某種產業撤資,即是斷絕與該產業的商業往來,不僅得罪商業夥伴,更可能影響既有獲利,在短期內放棄該事業而招致股東方撻伐。此外,一家銀行拒絕借貸或拋售股票的決定所引發的「骨牌效應」,更可能導致化石燃料公司的股價下滑、案場增加借貸成本等影響,對化石燃料產業有莫大的衝擊。因此,就算銀行從未有機會從事燃煤電廠或礦場的業務,宣布「未來不再從事相關投/融資[1]」也足以引發市場和投資人的不安。綜上所述,「撤資」向來被視為對化石燃料產業威脅最大的手段,相比之下,透過繼續持股或繼續借貸而衍生的「責任投資人」策略威脅則小得多。

商業銀行撤資的三種理由

既然如此,銀行為什麼會有撤資化石燃料的意願呢?以下將介紹三個理由,說明銀行選擇撤資的原因:

一、道德理由與ESG

首先,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和全球環境意識崛起,各國銀行也積極思考著因應策略,而今金融機構已發展出了許多工具,最常見的工具包括:

  • 依據金管會要求,揭露其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三大層面表現的「CSR報告書」
  • 透過簽署金融業國際原則,引入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 透過自願遵循聯合國提出的「國際原則」,落實責任投資(PRI)

這些管理框架或手段,多半不具有強制力,也不會干涉銀行投資標的背後的道德性,但往往會要求金融機構揭露資訊並讓財務更加透明。舉例而言當資金提供者,也就是存款戶、保戶或股東,想知道資金的使用與對環境的影響,透過這些銀行所自我揭露的資訊,以及相關的政策與宣示,就能了解他們給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是否造成了更大的環境危害。而銀行也在資產盤點、揭露的過程中自我管理,刪除高碳排、高污染,甚至造成人權危害的業務。而融資給任何形式的燃煤電廠或礦場,即是高碳排、高污染的一種投資標的,而許多管理不善的燃煤電廠對當地社區居民的危害更是難以估量。

二、競爭與商譽

如上所述,建立好的商譽,從而獲得顧客與大眾支持,是與同業競爭時必要手段。相比於以往對於資本總額的仰賴,現今企業的價值更偏重於「品牌」,並包含著投資人與消費者對於企業在各層面的信任與期待。隨著全球氣候意識提升,若能透過政策與氣候行動,建立良好誠信與商譽,不僅獲得消費者與投資人信任,更有機會獲得認同理念的人才加入。不過,商譽也是一道雙面刃。例如, 2015年福斯汽車宣稱其配合政府法令,完全符合政府在汽車廢氣排放的標準,但實際上在發動機控制器中植入可規避官方檢驗的軟體,在官方檢驗時自動調整相關參數以通過廢氣排放標準,但實際上這些車輛排放的廢氣全都超標十至四十倍。現今任何「對抗氣候危機」的美名包裝下的承諾,一旦遭到毀棄也將帶來對企業本身更嚴重的傷害。金融業每年都排出「品牌價值」排名,但其中含有多少是其對於「環境層面」的貢獻?又真的解決了多少氣候變遷的問題?金融業者其實應有義務揭露更透明的資訊,來說服消費者其並未暗渡陳倉,將資金流用於對環境有害的專案或企業。

三、擱置資產

扣除「道德價值」和「商譽」這些抽象的價值,即使不以環境而以投資利益的角度來看,投資化石燃料產業已逐漸不如以前獲利可觀。以美國為例,根據英國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FA)資料,化石燃料產業在反映美國投資市場現況的標準普爾指數(S&P500)占比已從1980年代的29%降到2018 年的5.3%[2],代表化石燃料產業在投資市場的表現越來越差,該文章亦指出繼續投資化石燃料產業不是理性的投資決策。一座火力發電廠的營運時間如果約為20到30年,而營運期間任何發電量下降都形同收益減損,但因為空氣品質、健康,甚至周邊農產品與潔淨水源的產量因素,地方政府要求火力發電降載、暫停營運或甚勒令停業都時有耳聞,這些風險隨著大眾對於化石燃料的認識增加、對氣候變遷的危機意識強化,也會增加收益風險。

透過國際趨勢看商業銀行的下一步環保行動

在撤資的具體作法上,台灣商業銀行雖有第一家銀行先行宣布「撤資燃煤電廠」,但要能有效接軌國際趨勢,仍是長路漫漫。未來應至少有以下三種策略響應撤資,以讓各界看見台灣撤資決心。這三種策略分別為:

一、自我揭露:

邀請第三方驗證機構或任何形式進行查核,證明自己確實做到撤資,並以友善大眾的方式進行揭露,且不應有任何理由減損撤資承諾。

二、貫徹汰換燃煤:

燃煤發電的相關標的包括「電廠」、「煤礦場」與「燃煤公司」,應參考 Fossil Free Index (FFI)等標準剔除燃煤相關產業鍊。

三、逐步拋棄化石燃料:

燃煤、石油、天然氣,均有不同程度對氣候變遷與周邊環境、居民健康的影響,長期而言也是各國能源轉型政策中逐漸汰換的標的。除了汰換燃煤之外,也應逐步淘汰其他類型化石燃料的投資。

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能源轉型的進程中,化石燃料都將走入歷史,至少不再成為主要能源,而金融業對於化石燃料的依戀只是延續或依據去(2019)年所舉辦的撤資大會,全球撤資金額已來到 14兆美金[3]。而台灣金融業者或我國發展基金將如何跟隨國際趨勢響應撤資,將成為加速或延滯我國能源轉型進程的關鍵因素。

註1:投資專指以股權融資,而融資則以借貸為主。通常以電廠的設置而言,因資金規模龐大,多以「專案融資」方式進行,意即為特定電廠設立一新公司,並由該公司對外借貸。

作者

350Taiwan

350台灣是國際氣候變遷組織350.org在台灣的團隊,數字「350」是氣候變遷的安全指標,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必須從目前大於400ppm(百萬分之一)濃度降低至350ppm。350台灣主要目的為將撤資議題帶入台灣,期盼台灣加入國際行列把資金從化石燃料產業撤離,減少更多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