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那加族土地恐遭政府剝奪 原民傳統知識、輪耕文化陷危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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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那加族土地恐遭政府剝奪 原民傳統知識、輪耕文化陷危機

2020年10月06日
環境資訊中心綜合外電;黃鈺婷 翻譯;林大利 審校;稿源:Mongabay

那加族居住在緬甸西北與印度東北山區。他們長年與外界文化隔絕,各個村落組成自治區。這使得他們的土地不像緬甸其他地方一樣常常遭到政府掠奪。

數世紀以來,決定誰可以利用和管理不同資源的傳統土地使用權制度,維繫了那加族的生計。傳統律法指引他們有效管理分屬不同或由多個家戶、氏族、村落或整個民族擁有的財產。

然而,最近緬甸政府的《空置、休耕和未開墾土地法》(Law on Vacant, Fallow and Virgin (VFV) Land)修正案,顛覆了他們的權利與文化。其中,輪耕議題(當地人稱為jhum或dengyo)是這次修正案的核心爭點。

這部法律將這些土地歸類為VFV,並在制度上將其設計成特別易於徵收的土地類型。另一部規範農地的法律則不承認這種耕種方式,這使得那加族可能失去宣稱擁有這些土地與林地所有權的正當性,儘管他們一直以來都在此實行輪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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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與印度邊界上的薩拉馬蒂山(Saramati Peak)一景,這裡對馬庫里分支(Makuri subtribe)的族人來說具有精神象徵意義。圖片來源:Robert Bociaga

「我們被迫要修改自己的律法,並且為了他們的計畫砍伐森林」

「我們不確定未來是否還可以進入這片森林」,住在索姆拉(Somra,位於緬甸與印度邊境)的族人伊拉(Yo Ela)說。「我們從好幾世代之前就開始開墾這片森林,但政府突然之間就宣稱擁有這片林地的所有權。我們被迫要修改自己的律法,並且為了他們的計畫砍伐森林。」

索姆拉的森林過去曾是闊葉樹與松樹組成的混合林,山腰處種植稻米、蔬菜、水果與香草。NGO「原住民族資源權利組織」(Resource Rights for the Indigenous Peoples,簡稱RRtIP)指出,森林部帶著它們的土地管理系統進入這片森林後,摧毀了那加族順應傳統體系形成的永續森林管理機制。

在緬甸實皆省(Sagaing Division)的另一個角落,坎迪鎮(Khamti town)附近的昂美(Aung Mye)村民正努力清理當地被採礦業污染的河流。

「在與企業的調解會議中,我們部落的領導者起不了作用」,來自那加族海米分支(Haimi subtribe)的拉柔(Lajau)在訪談中說。「我們派出五名長老與企業溝通,並且也行文向當地政府陳情,希望能解決我們缺乏乾淨飲用水的困境。」雖然企業在當地建了一座柴油幫浦,但村民表示他們支付不起使用費。

緬甸軍政府時期 任意剝奪人民財產的行為是否重演?

從過去經驗來看,一旦當地人失去了使用河水、土地與森林等資源的權利,接踵而來的就是悲慘的後果。過去長期統治緬甸的軍政府,將人民的財產視作他們可以任意掌控的所有物。

2015年,該國轉型成半民主制度國家後,緬族人與少數民族一度看見改變的曙光。當時政府作出了一些變革,例如過去在這個佛教徒占多數的國家中,弱勢的基督徒因為信仰而遭受迫害並被剝奪軍事相關權利,這些歷史都在政體轉型後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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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敦江(Chindwin River)邊的三名那加族人。這裡位於那加自治區外的坎迪鎮。圖片來源:Robert Bociaga

「以前我們不能反對軍隊的命令,否則就會當場被殺」,丹貢(Dan Gon subtribe)族人丁佩(Din Pe)在訪談中說。

和平建設緬甸的其中一個方法是,創建權力去中心化的聯邦政府,並由其負責管理土地與自然資源。這樣的系統有助於分配國家、各邦與地方政府等層級之間的利益。

然而,如今為了要促進投資市場改革,首都奈比多(Naypyidaw)的決策者們制定了一套新的法律,用來管理那些距離他們數百英里遠的土地與森林,此作為將危及過去所做的一切族群和解努力。首先,立法者重新將原住民族的土地與資源,定義成未開墾、休耕與閒置土地。然後他們規定,之後得要取得官方許可才能夠使用這些土地。此外,也取消了傳統的所有權保障制度。

VFV將被分配給投資客 該法遭國內外團體反對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簡稱FAO)的政策顧問指出,那加族的傳統財產大多都會被歸類成VFV,所以他們警告VFV法案將有可能不公平地剝削原住民族財產。

人權組織認為,缺乏對既有所有權與相關主張的認可制度,違背多項國際規範與公約。公民團體「土地在我們手中」(Land in Our Hands,簡稱LIOH)、「緬甸透明與問責聯盟」(Myanmar Alliance for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簡稱MATA)與其他41個組織都呼籲緬甸政府撤回新法。

緬甸政府為管理VFV土地而成立了中央委員會(central committee),稱作CCVFV。官方統計數據顯示,緬甸全國有30%的土地可被劃為VFV,而這代表這些土地隨時都可能因為私人投資的關係而被重新分配。

依據VFV法,委員會有權將土地重新分配給國內外投資客,且使用許可年限最多可達70年。緬甸投資委員會(Myanmar Investment Commission)的資料顯示,政府核發VFV土地許可的數量正逐年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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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拉河鎮(Lahe)的「莫倫」(Morung)[1]仿製品。過去這裡被用來將那加族的文化傳遞給年輕世代。圖片來源:Robert Bociaga

那加族人表示 沒有人可以把土地賣給外來者

許多部落族人並不認可首都決定的這些政策。

「中央政府通過並施行VFV新法,過程中完全沒有和我們商量」,來自雷希鎮(Leishi)的那加族人帕拉(John Para)在訪談中說。事實上,大多數的那加農民可能根本不知道法條中規定了哪些權利義務。相對於緬甸其他地方,他們的領地位置較為偏遠。

「那加族的所有土地和森林都有主人」,帕拉在訪談中說。「沒有人可以把土地賣給外來者。我們有明確的土地權移轉規定,以避免族人失去土地與積累土地。」

原住民族資源權利組織(RRtIP)在2018年發布的報告指出,那加族長久以來的森林管理傳統,讓他們能夠維繫水源並獲取食物、藥品、建設原料與木柴。由於依靠森林為生,他們投注心力於栽植有價值的樹種,並且也會改良種子、播種與伐木。家戶之間共同勞動,以輪耕的方式維繫松木林地。

此外,部落家戶與村落也會以鼓勵農業創新的綜合系統栽植糧食作物與經濟作物。這套土地管理系統之所以有效,是因為部落擁有一套規範決策過程與執法的制度。而這套獲得美國國際開發署土地使用權計畫(USAID Land Tenure Project)、跨國研究所(Transnational Institute)與RRtIP報告認可的永續制度,不可能獨立於傳統使用權、村落組織與部落司法系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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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已開始出現一些基礎建設,但村民仍然無法取用電力與乾淨的水。圖片來源:Robert Bociaga

那加族採輪耕制度 以火耕清除雜草與害蟲 提升幼苗的生命力

研究熱帶地區輪耕制度影響的科學家一致發現,土地使用權系統是資源管理的關鍵。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系統與制度是社區因應周邊環境而設計出的工具。

然而,科學社群中有人主要就土壤侵蝕與森林覆蓋面積永久流失等原因,而對這種耕種形式提出反對意見,緬甸政府因此請求FAO分析其所造成的影響。

「我們採行的刀耕火種方式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當問及耕種形式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時,帕拉如此回應。「我們對森林充滿感激。如果沒有好好管理森林,我們不可能存活至今。」

如同RRtIP報告中所述,每年1月和2月,所有男人和女人都會一起開闢耕地與耕種。在至少三週乾燥的天氣之後,每個村落會以「控制焚燒」(controlled burning)的方式清理耕地,以刺激有益樹種萌芽。這個做法有助於釋放土壤中的礦物質,並減低土壤酸性,因此能提升幼苗的生命力。同時,火耕的方式也可清除雜草、土壤病原體與害蟲。焚燒後會在這片耕地上栽植作物約一至兩年。之後耕地則會留待自然更新。

土壤在休耕期間得以重新恢復地力,就像是環境中自然存在的有機物質循環。休耕期間越長,再生土壤的品質就越好。這段過程也會提升原生種的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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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底的那加季(Naga Festival)所點燃的大火。圖片來源:Robert Bociaga

「明明是在自己的土地上,但卻覺得好像是客人」

那加族人的農產品主要是在地銷售。他們也有飼養雞隻和豬隻,並且為了獲得額外的肉類來源,也會獵捕野生動物。「成功的獵人必須要對森林與整個群體保有敬畏之心」,住在昂美(坎迪鎮附近)的年長居民拉柔(Lajau)在訪談中說道。「這是為什麼他們可以自己保留動物的頭顱,並將肉和其他村民分享。」

這項傳統是部落間解決土地衝突的重要元素。

「我們從來都不需要藉由外部法庭或辦公室來協調部落內部的議題」,帕拉分支(Para subtribe)的族人樂蘇陶(Le Sui Thwa)在訪談中說。他說,幸虧有這個習俗,他們因此能夠調停族人間的紛爭。

那加自治區(Naga Self-Administrated Zone)成立後所簽署的停火協議,終結了部落叛亂團體與政府間長達數十年的衝突。但現在有很多人認為這項協議其實是讓政府的地位更優於部落。

「明明是在自己的土地上,但卻覺得好像是客人」,馬庫里分支(Makury subtribe)的族人凱恩(Jan Khine)在訪談中說。「政府想要用他們自己的律法來統治我們。」

傳統土地使用權制度能維繫社會安全、文化完整性與促進生態韌性

為了競爭土地和資源,數十起衝突在緬甸各地爆發。許多衝突中的爭議還伴隨著族群認同、公民權與自決權的議題。

以歷史的角度來看,過去那加族在那加山(Naga Hills)上建立了自給自足的村落。他們過往以獵人頭與紋面習俗聞名,後來大概在20世紀後半葉,他們改信基督教之後,就漸漸拋棄這些傳統。

雖然傳統信仰的角色已被削弱,但那加族和土地的關係仍可以用他們的原住民文化來詮釋。深植於土地,他們的儀式祭典跟傳統土地管理制度下的刀耕火種方式相連結。

龍富里那加(Long Phuri Naga)社區中的成員帕姆里(Apantsi Pamri)說,除了文化上的連結之外,讓部落保有確切的產權也有助於他們以保護既有土地與提升收穫的方式耕作。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簡稱HRW)表示,緬甸政府必須要承認傳統土地使用權制度的價值。與國家律法不一致的情況,使得那加族對土地與森林的傳統權利變得比以往還要脆弱,進而危及他們的生計、環境與文化。

這篇報導中訪問的每一位那加族人都說,他們樂見自己的文化得以發展,而非遭受殲滅。他們強調,他們的傳統知識有助於維繫社會安全與文化完整性,並進而能夠促進生態韌性。這些因素使得國際組織如FAO,提醒緬甸政府應該要採取所有可行辦法,維繫這些依賴森林而生的族人永續共榮。

註釋

[1] 「莫倫」(Morung)是那加族的部落長屋,是長老聚會之處與青少年婚前住所。

參考資料

※ 本文經授權全文翻譯自報導,如需轉載請來信:infor@e-info.org.tw

作者

林大利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副研究員,小鳥和棲地是主要的研究對象。是龜毛的讀者,認為龜毛是探索世界的美德。

黃鈺婷

大學主修外文與社會學,研究所念環境教育。期許自己做好環境資訊的轉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