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欠誰的「生態債」?(上) | 環境資訊中心

誰欠誰的「生態債」?(上)

2007年06月05日
作者:呂彌堅(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圖片來源: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系統網站

將永續指標結果畫成儀表板,指針指向右邊為「邁向永續」,指向左邊為「背離永續」。2006年10月,英國新經濟基金會(NEF)發表當年的全球生態負債日(world ecological debt day)為當年的10月9日。意思是,該年度地球所能生產的資源及能自然代謝污染的能力,在一年過了約四分之三的時刻便告用罄,接下來四分之一的時間裡,人類所使用的資源是向地球及後代子孫以「吃老本」的透支方式來支撐現下的生活模式。人類在1987年首度進入生態負債狀態,當年的日期是12月19日,顯而易見的是人類消耗自然資源的腳步持續加快。

生態負債日或稱生態越界日(world overshoot day),是由生態足跡的概念簡單所延伸的計算,公式如下:

全球生態承載力(單位全球公頃)/全球生態足跡(單位全球公頃)x365=越界日
[ world biocapacity / world Ecological Footprint ] x 365 = Overshoot Day

這個數據是以全球作為單位衡量出的結果,若是以國家作為單位,則可以發現更為嚴苛的結果。根據最新的統計結果,2007年英國的生態負債日為4月16日(第108天)。意思是英國土地一年能負擔及生產的自然資源,僅供其耗用的三分之一左右。

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系統而台灣亦屬於負債程度極高的國家,若根據李永展教授的研究來看,台灣2003年的生態足跡為5.14全球公頃/人。以2003年終的人口2260萬計算,台灣總生態足跡為116,164,000全球公頃。以台灣3,600,000公頃的面積計算,需要約32個台灣才能負擔台灣人的生活。台灣的總生態承載力只佔總生態足跡的1/32,若換算成生態越界日來看的話,約在一年的第12天,(1/32x365)。而台灣2004年的生態足跡則攀升為6.718全球公頃/人,總生態足跡相當於42個台灣。

從個別國家來觀察,提供了更深刻的反省,以及對「生態債」(ecological debt)的概念更全面的瞭解。這些過度使用資源超過自己的負載能力的國家,所耗損的一方面是向自己的後代子孫「吃老本」,另一方面則是透過貿易,在現今的經濟制度下「合法地」使用了其他國家的資源。

由此也可以看出生態債的兩個面向:一是著眼於人類對自然的超限透支使用,以宏觀的全球或是一國內部作為衡量單位。二是以國家作為單位,著眼於「國家之間」對自然資源,特別是一些諸如空氣,海水的自然淨化能力等公共財的不公平使用。當我們假設全世界所有人對一些公共財,例如大氣層,海水,擁有同等的使用(或說污染)權利,則我們會發現,有些國家使用,或說造成的破壞,的確比別的國家多出許多。這便是一種「欠債」的觀念。

事實上,「生態債」的觀念發展從一開始就是伴隨著「公平性」的思考,以及反省北方工業先進國家對南方國家在歷史上,經濟上的殖民而生的。從昔日殖民母國(英國/歐洲)對使用自然環境的概念歷史出發,或許可以更瞭解「生態債」這個觀念出現的源由。(待續)

【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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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An Environmental War Economy: The lessons of ecological debt and global warming
  2. Ecological Debt: South Tells North "Time to Pay Up"
  3. 20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管理計畫──台灣生態足跡趨勢之分析與比較

※ 本文與農委會林務局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