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昨(30日)要求環保署將「2
行政院宣示2050淨零碳排入法 立委籲執政黨將《氣候法》列優先法案
面對未來20年將升溫1.5°C的氣候危機,各國都將減碳視為當務之急,全球有超過130個國家已宣布「淨零碳排」目標,歐盟、日本等11個國家已經入法,韓國也正在修法當中。蘇貞昌30日主持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時直言,我國過去在《溫管法》中所訂「2050減碳50%」的目標,已跟不上世界的腳步。
蘇貞昌請環保署,積極辦理《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作業,將「2
然而,立法院下個會期即將開議,立院已有7個修法版本,環保署、行政院卻遲未送出《氣候法》修正草案。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規劃協會等數十個環保團體,今日一早聚集在行政院外,頂著烈日對行政院疾呼,除了宣示外更應加速修法工作,力拼在11月COP26前完成立法。
立委陳椒華表示,《氣候法》修法涉及諸多層面,但是執政黨若有心要做,一定能夠在本會期內完成,呼籲執政黨將《氣候法》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時代力量黨團也會提出修法版本,納入公民團體的意見。
因應氣候危機 環團建議《氣候法》修法納入公民參與、調適策略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指出,要達到2050淨零碳排,要解決目前氣候治理部會權責不清、層級過低的問題,「目前減碳工作落在環保署,卻管不動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等,導致各部門互相推卸減碳責任。」他建議,《氣候法》治理層級要拉高到行政院,成立一個有權、有錢的單位,才能落實減碳策略。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提到,極端氣候帶來嚴峻災害,今年初的乾旱及暴雨造成13億的農業損失,《氣候法》需包含調適政策,定期進行衝擊評估,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調適計畫。他也說,未來收取碳費除了用於企業減碳獎勵措施,或是投入減碳技術研發外,也應投入一定比例到調適工作。
氣候危機無人能置身事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完善的公民參與非常重要,《氣候法》要注重「由下而上」的政策討論與推動。他建議,修法也應納入公民訴訟條款,當政府、企業等單位不願面對氣候治理時,人民可透過司法救濟,尋求環境權與生存權的保障。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則指出,《氣候法》修法除了碳定價外,也必須納入能源效率的排碳規範;此外,淨零轉型路徑也應納入2030減碳目標、禁售燃油車時程,以及脫煤時程。
趙家緯強調,《氣候法》修法不能再等,2021年底完成母法、2022完成子法,才能趕上2023歐盟逐步實施碳關稅的期程。
趙家緯指出,根據研究估算,台灣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未來30年要大幅淘汰燃油汽機車、再生能源占比達到90%才有機會,且2030年的減碳應至少達30%~40%,「這些大規模的系統性轉型,都需要健全的氣候法規政策、完整的氣候治理預算才能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