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斐竣/保障利害關係人知情權 離岸風電必要的程序正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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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斐竣/保障利害關係人知情權 離岸風電必要的程序正義

2021年09月08日
文:吳斐竣(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

經濟部於7月23日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下簡稱「要點」),又於9月2日舉行線上說明會,試圖釐清外界疑問。

然而,關於高敏感區的確切座標位置,能源局依舊無法回答;攸關是否准予備查的各部會「聯審會議」,更是以尚在規劃作業方式含糊帶過。行遠致穩,筆者誠摯建議經濟部,在離岸風場申請案的最初階段,就應當保障利害關係人知情權。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容量大增,有民間團體憂心將對漁業及海洋環境造成衝擊。本報資料照,孫文臨攝

依據「要點」第六點,申請人必須提供風場位置圖及邊界範圍及其座標點位,以及風力機組布設圖及其座標點位。也就是說,這將是利害關係人獲知離岸風場開發相關資訊的最早時間點。

能源局除了應將此資訊上網公告,其所召集的「聯審會議」也應當開放利害關係人參與會議並陳述意見,尤其是受離岸風場影響最大的漁業部門。漁業署距離實際從事捕撈的漁民過於遙遠,著實難以反映在地心聲。

對比英國離岸再生能源的許可程序,「要點」類似於「範圍界定」:申請業者向許可機構提交範圍界定報告,以徵求他們的意見。「範圍界定」之後則為環評審查:需進行詳細調查以量化潛在影響,並納入調適措施以降低衝擊。

在範圍界定階段,開發業者除使用現有資料來研究可能的漁業影響,也可能開始與漁業團體接觸。許可機構則會就業者所提報告進行諮詢,提供辨識漁民等利害關係人的機會。環評階段除了與漁民進行正式諮詢,同時舉辦公眾展覽作為開發計畫更廣泛意見諮詢的一部分。環評之後的開發許可令申請階段,漁民也還有機會提交書面陳述,並在專案項目的聽證會上發言。

開發業者越早展開溝通,就越有可能實現風場與漁業活動共存。例如與當地漁民討論開發位置、規模、相關海底電纜路徑和上岸點,以及漁民對於安全區的建議。業者藉此過程瞭解該地區特定漁業活動的資訊,並將漁民意見納入風場設計之中。

在離岸風場開發過程中,應有多個階段讓漁民有機會獲得諮詢,並將他們的意見的納入考量。在整個開發過程中,與漁業部門有建設性的溝通,將有助於開發業者充分考慮潛在的衝突或限制,進而有助於風場選址和設計的最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