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碳盤查納入用電間接排放 納管對象倍增達600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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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碳盤查納入用電間接排放 納管對象倍增達600家

2022年06月30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昭宏報導

昨(29)日環保署舉辦「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此次修法,直接排放和用電間接排放首次合併計算,達2.5萬公噸(CO2e)的事業為強制碳盤查對象。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明年盤查的事業可能從287家擴增到約600家。

碳盤查後還有「查驗」工作,環署表示,人力不會不足,將透過建立指引、輔導機構成立,讓查驗工作更順暢。

今(29)日環保署辦理「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環管處處長、氣候辦主任蔡玲儀表示,明年需盤查的事業可能從287家擴增到約600家。攝影:陳昭宏

昨(29)日環保署辦理「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環管處處長、氣候辦主任蔡玲儀表示,明年需盤查的事業可能從287家擴增到約600家。攝影:陳昭宏

用電間接排放將計入 連續三年排放未達標才可免

環保署2016年公告第一批強制碳盤查對象,包括發電、鋼鐵、石油煉製、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業者,以及燃燒化石燃料年溫室氣體排放達2.5萬公噸(CO2e)的各行業,都必須在每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登錄。

今年5月,環保署再預告門檻將計入用電間接排放。自明(2023)年起,各行業、製造業的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合計達2.5萬公噸(CO2e),業者就必須執行碳盤查及登錄。

所謂「直接排放」是計算「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間接排放」則是計算「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

不過環管處科長郭孟芸強調,這只是門檻,進入碳盤查作業後,還需計入整場(廠)的所有直接、間接排放源。直接排放也包含製程排放、間接排放則還有外購蒸汽。

草案也新增備註,事業若先前已被納管,未來每年都必須盤查、登錄;不過,若連續三年排放量小於2.5萬公噸(CO2e),則可以停止辦理。公告名稱則同步修正為「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

修法後 強制盤查對象將倍增至600家

環保署昨日舉辦「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蔡玲儀表示,目前透過地方環保局固定污染源申報系統,以及能源局的電力資料,初步估計明年將新增約300家業者,若加上2020年第一批的287家,需盤查事業數接近600家。

業者自行盤查後,依法需查驗機構審核,才能登錄結果。目前國內查驗機構僅七家,總查驗人力約100名,工業局永續發展組表示,強制盤查家數倍增,既有查驗人力恐怕不足以應付。

蔡玲儀則表示,環保署和經濟部正在輔導成立查驗機構,民間目前也陸續增加人力,預估查驗量能足以應付明年需求。環保署也將訂出查驗指引,讓查驗流程更順暢,也減輕機構負擔。

業者自行盤查後,依法需要經過查驗機構審核,才能登錄結果,但強制盤查對象倍增,目前國內查驗機構卻僅七家,工業局憂心既有查驗人力恐不足以應付。資料照。攝影:孫文臨

業者自行盤查後,依法需要經過查驗機構審核,才能登錄結果,但強制盤查對象倍增,目前國內查驗機構卻僅七家,工業局憂心既有查驗人力恐不足以應付。資料照。攝影:孫文臨

此外,有查驗業者關心,業界目前通常以ISO 2018為溫室氣體查驗標準,但環保署所使用的仍是2006年版本。環管處副處長黃偉鳴回應,ISO 2018年雖是最新版本,但查驗的種類和範疇超出法規要求。

黃偉鳴說,環保署版本較清楚、民間也較容易執行,並強調很少國家會因ISO轉版,反而變更自身查驗制度。

我的公司有達到門檻嗎? 環保署:可先上網試算、環署將寄通知

有民眾好奇,各事業應如何得知自己有沒有達到2.5萬公噸(CO2e)的門檻?郭孟芸表示,業者可以先利用2020、2021年的資料,在環保署經濟部建置的平台初步試算。

蔡玲儀則補充,環保署也會透過政府資料,初步掌握可能達標的事業,並寄送通知,未來輔導業者先行試算。但後續的追蹤、查核,還需要地方政府跟進。若發現業者登錄不實,則會要求限期改善,並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但是第一年不會有罰則」。

各事業如何得知自己有沒有達到2.5萬公噸(CO2e)的門檻?環管處科長郭孟芸表示,業者可以先利用2020、2021年的資料,在環保署、經濟部建置的平台初步試算。圖片來源:工業局網站

各事業如何得知自己有沒有達到2.5萬公噸(CO2e)的門檻?環管處科長郭孟芸表示,業者可以先利用2020、2021年的資料,在環保署、經濟部建置的平台初步試算。圖片來源:工業局網站

作者

陳昭宏

探索矇矓中開展的世界、滲透身體的網,與身體和環境結盟,共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