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環保署的空氣品質監測工作都集中在陸地,推算海上空氣品質、研擬對策時,只能靠模擬資料,與實際狀況有落差。去年10月開始,環保署與海委會海巡署合作,利用淡水、台中、台南海巡隊的巡防艇,在領海範圍內執行空品調查。環保署表示,船舶排放是影響海域空品的因子之一,現有「港區空品維護區」並未規範船速,未來將參考海域調查結果訂出相關規範。
環保署、海委會首度合作空品調查 海域實際資料可取代模擬
環保署昨(10日)舉辦「海域空氣品質調查」成果記者會。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示,過去環保署沒有船隻,未能執行海域空氣品質調查。但去年10月起,環保署和海巡署合作,由巡防艇協助領海範圍內的海域空品調查。
蔡孟裕說,環保署過去研擬空品方案、製作空污排放清冊,都是以陸地上的78個測站為基礎,但總體空品數據需要納入海域資訊。海域空品過去沒有調查資料,只能靠模擬得出,多少會有誤差。現在有實際量測的海上資料,就能修改排放清冊,反映較真實的空品狀況。
環保署在海巡署的淡水、台中、台南海巡隊的100噸巡防艇上,裝設統一規格、自動監測的「空氣品質監測站」,設備包含風速及風向量測儀,可測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懸浮微粒濃度。
空品測站隨船出航 未來有望擴大海域調查範圍
海巡隊每日按照固定路線值勤,每次航程約8小時,調查時間從去年10月開始到今年6月。蔡孟裕表示,因船舶排氣很容易影響測值,監測空品時會排除船舶的自身排放。如順風、環境風場瞬間改變、船舶轉向、瞬間加速時的空品數據會被剔除。不過,這些測值還是可以用來評估「單一船舶」如何影響空氣品質。
海巡署巡防組海域執法科科長高龍浩坦言,環保署找上門時曾擔心影響勤務運作與人員安全。但後來發現,監測儀器不用人力操作、體積也不大,並不會影響正常勤務運作,後續會視環保署需求全力配合。
目前海上監測主要在台灣西方海域,蔡孟裕指出,未來會和海巡署討論人力及船舶量能是否足以配合,以擴大調查範圍。巡防艇主要工作是海域執法、海上救難及海洋污染查察。
現有「港區空品維護區」未規範船速 未來將參考海域調查訂出規範
海上的空氣污染源主要來自船舶燃油時排放的硫化物,以及引擎運轉產生的氮氧化物。蔡孟裕表示,依據最新版全國排放清冊(TEDS11.1),船舶NOx和SOx排放量分別為1萬6961公噸及8077公噸,占台灣整體排放的5.8%及12.9%。
蔡孟裕表示,海域調查顯示,港區進出口處的氮氧化物濃度最高,主要是船舶加速離港產生的污染排放。他指出,一般船隻航行速度約20節,而研究顯示船速需降至12節以下,才能將耗能及氮氧化物排放降至最低。根據資料,進出港時分別僅有56%和43%船隻減速。
蔡孟裕說,目前已劃設台北、台中、高雄、安平、蘇澳港為「港區空品維護區」,但都未規範船隻速限,未來不排除配合海域空品調查結果訂定規範。
在硫化物方面,環保署則表示已在2020年3月配合「防治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了「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要求船舶燃油從過往的3.5%「高硫油」降低為0.5%的「低硫油」。近年陸域資料顯示,硫氧化物濃度已有改善,新蒐集的海域資料也將成為評估相關政策效果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