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蔚藍大海中漂浮的不是輕盈的水母,而是破碎的塑膠袋,岸邊層層堆積的不是嶙峋的岩石,而是大大小小的寶特瓶……。塑膠對海洋的污染與日俱增,聯合國指出,每年有多達110萬噸塑膠垃圾流入海洋,已然威脅超過800種海洋生物的生存。 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估計,全球河流累積了1.09億噸塑膠垃圾,在海洋,塑膠垃圾更超過30億噸。
日本公益財團法人「日本財團」與《經濟學人》集團旗下智庫「經濟學人影響」今年發佈的聯合研究指出,若缺乏一項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公約,光是全球20大經濟體(G20)2050年的塑膠製造量,就將暴增至4.51億噸,比2019年增加將近3/4。
研究指出,想要扭轉塑膠使用量激增的趨勢,必須「三管齊下」,才能收得顯著的效果。
作法一:禁止一次性塑膠產品
研究關注的三項作法中,「禁止一次性塑膠產品」無疑是最具影響力的一項。舉凡吸管、攪拌棒、塑膠杯、拋棄式餐具、塑膠袋等,都屬於此範疇。這些零碎小物件看似微不足道,實際上在整體塑膠的使用占比高達45%。
早在2019年,韓國就對超市塑膠袋下達全國禁令,法國從2020年開始禁止使用塑膠餐具、飲料杯蓋與蔬果包裝。加拿大也在2022年禁止全國使用吸管、攪拌棒、六瓶裝的飲料環等一次性塑膠品。
常見分裝番茄醬、醬油、洗髮精、牙膏等塑膠小包裝,也是塑膠問題的一大源頭。「這種多層的設計很『邪惡』,因為你根本無法回收,」聯合利華全球食品與飲料總裁法伯(Hanneke Faber)表示,這類小塑膠袋要數百年才能分解。
「禁令只能解決一部分的問題,」印度能源與資源研究所(TERI)環境與廢物管理處處長潘迪(Suneel Pandey)提醒,重點是讓公司從塑膠包裝轉向更環保的選擇,鼓勵開發替代技術與替代材料。
作法二:生產者責任延伸
生產者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簡稱EPR)指的是生產者必須為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負責,包括最終的回收、處理或再利用。
研究指出,雖然生產者責任延伸無法直接讓消費者減塑,卻是整體解決方案不可或缺的環節。
「政府倡導回收多年,但真正回收的塑膠只有不到1/10,問題出在再利用成本太高,」報告指出,藉由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可以促使製造商重新思考原料的選擇與製造流程,甚至重新設計產品,讓它更易於回收。
德國1991年就開始實施《避免包裝品垃圾和回收包裝品條例》,要求生產商回收產品的包裝材料。日本1995年訂立《容器及產品包裝回收條例》,也規定生產者必須負起回收、甚至再造產品包裝的責任。美國緬因州、奧勒岡州、科羅拉多州、加州也都宣布要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法律架構。
聯合利華全球永續資深經理謝普德(Ed Shepherd)不諱言,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最大的優勢在於提供長期、指定的資金,能用來建設國家的回收基礎設施,提高回收水準。
作法三:從源頭對塑膠課稅
最後一項「從源頭對塑膠課稅」最具爭議、難度最高,但也逐漸受到重視。
報告指出,塑膠之所以使用氾濫,在於製造價格過於低廉,以及並未計算其對環境的影響。對原生塑膠(virgin plastic)課稅,才能矯正市場失靈,同時增加再生塑膠的使用。
如英國從2022年開始徵收塑膠包裝稅,塑膠包裝回收料占比少於30%,每噸包裝就會課徵200英鎊(約新台幣7448元)的稅額。義大利也打算在2024年對原生塑膠課稅,除了每噸原生塑膠徵稅450歐元(約新台幣1萬4680元),也會對塑膠袋課徵消費稅。
「對原生塑膠課稅能抑制生產,但此舉也對窮人不利,他們特別依賴塑膠產品。」英國樸茨茅斯大學全球塑膠政策中心主任史蒂夫弗萊徹(Steve Fletcher)不諱言,「必須找到一個方法,讓人們更容易過渡到循環經濟,才是長久之計。」
參考資料
- Back to Blue Initiative
- 世界經濟論壇(2020年10月26日), As Canada bans bags and more, this is what's happening with single-use plastics around the world
- 世界經濟論壇(2022年12月13日),What's up with the global plastics treaty?
- OECD,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 Kpmg,plastic-tax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加強回收成效有限 智庫建議:扭轉塑命靠這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