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完成三讀 環團肯定:礦業改革新篇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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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修法完成三讀 環團肯定:礦業改革新篇章

2023年05月26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立法院今(26)日挑燈夜戰,於晚間10時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法,刪除霸王條款、萬年條款,要求礦業用地設定開採總量及高程,礦場須補辦環評或原住民諮商同意,為近20年來最大幅度修法。關注礦業改革近10年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肯定修法,期待台灣礦業走向新篇章,後續將繼續追蹤子法,以及補辦環評、諮商同意的執行狀況。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正案。攝影:李蘇竣

礦業用地增設開採總量與深度 不再「無限採礦」

立法院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耗時六年終於完成修法。這次修正草案是行政院2022年2月提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2022年12月完成逐條審查,今年4月的朝野黨團協商繼續處理爭議條文,直到前天(5月24日)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協商會議,才取得共識通過全數條文,搶在本會期最後倒數的院會排入審查,免經表決順利通過。

原先草案中最大的爭議,礦業權展限相關規範不夠完善,如礦權展限准駁期間業者可不受限繼續挖礦、展限應加入環評或原民諮商同意等。經過來回協商討論,經濟部提出解決方案並修改草案內容,將把關焦點從礦權效期的「時間點」轉移至礦業用地的「採礦總量」。

王美花24日說明最新法規指出,業者必須先申請礦業用地核定,才能進行採礦工程。礦業用地申請過程就須經環評、原民諮商同意,並且主管機關設定面積、可開採總量及最終高程(可以挖到多深),業者一旦達到上限須立即停止採礦。繼續採礦須重新申請核定礦業用地,上述流程都要重新來過。

經濟部方案獲得認同,立委林淑芬表示,以前業者只要取得一次許可就能無限制採礦,被稱為「萬年條款」。經過各界協商出新的管理方式,以總量來把關,是這次礦業法改革最大重點,解套過去無法處理的局面。

立法院三讀礦業法。圖片來源:立委洪申翰辦公室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與洪申翰在三讀後合影留念。攝影:李蘇竣

諮商同意有風險?  經濟部將擬部落注意事項指引

2019年亞泥董事長徐旭東當面向反對民眾表示「你的祖宗已經同意」,引爆民間團體怒火,進而關切原住民諮商同意機制。這次修法要求礦業用地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者,必須取得原民諮商同意,未曾辦理諮商同意及環評的既有礦場,也須在一年內補辦,違者可廢止礦業用地。

起初各界質疑,法規中未設定諮商同意期限與效期,業者恐怕「一直辦到同意為止」或是「一次同意即永久同意」。經濟部為此規定主管機關會同原民會訂定「諮商同意及部落注意事項指引」,供業者與原民部落參考。


亞泥新城山礦場。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Munch拍攝

環團肯定修法:追求礦業、環境、居民的平衡

修法重點包含刪除被稱為「霸王條款」的不合理土地使用規定,並完善資訊公開、回饋金規範;要求業者申請礦權或展限時,必須提出環境維護計畫或礦場關閉計畫等,方向均獲得民間認同。

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表聲明肯定這次《礦業法》修法,期待三讀後台灣礦業能有限度利用自然資源,重視環境保護與公平正義,基於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全民共享礦產資源。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黃靖庭說明,目前全台共有135個礦業權,約有6個礦場要補做環評、62個礦場要補辦諮商同意,將會持續追蹤子法,以及補辦環評、諮商同意與聯合督察機制等措施是否確實執行。

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礦業改革不是要打倒水泥業,目標是平衡產業、環境、居民的權益,減少環境影響與犧牲人民權益,也讓產業可以合理發展,不再背負「礦業霸權」罵名。

作者

李蘇竣

生在台灣,活在台灣,我們都是山與海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