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林業局禁止活體動物餵食猛獸的表演行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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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林業局禁止活體動物餵食猛獸的表演行為

2007年10月08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8日瀟湘晨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7日,中國林業局下令禁止「活體動物餵食猛獸」的表演行為,規範馬戲團野生動物表演活動。如相關部門或單位仍進行類似表演活動,林業部門將予以重罰;市民如發現此類動物表演,可向當地林業部門進行舉報。

同時,國家林業局亦推行活體野生動物標記制度,確定並公告2006年實施活體標記的6種11類野生動物,以建立野生動物個體檔案,強化監督管理,保障野生動物的權利。通知中也指出,各地應廣泛開展公眾宣傳教育活動,提倡不濫食野生動物,公告《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育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讓社會全面提升關注野生動物的意識。

2007年6月,長沙烈士公園曾有遊客用繩子拴住小鳥餵食鱷魚,這一血淋淋的場景嚇哭了許多圍觀兒童;2006年,石燕湖生態公園的動物表演中,出現「虎牛」大戰:只要有人出錢,牛隻就當眾被老虎生吞活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