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29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及森林遊樂區BOT案」去年6月簽約,不久前並將北門車站移交得標的宏都阿里山開發公司。當地社區與環保人士對本案一直有異議,日前,立院經濟委員會初審林務局預算時,決議在環評、水保等審議通過前,工程不得展開。
環保人士批評,森林鐵路BOT期間,林務局仍要編列天然災害準備金,數字甚至比廠商上繳政府的權利金還多,質疑本案根本是圖利財團。
根據合約,宏都可以經營阿里山鐵路33年,同時取得北門車站與沼平車站鄰近鐵路所屬土地的開發權。宏都計畫興建239個房間的觀光飯店,將北門車站改建為包括旅館、商場、餐廳的綜合大樓。預計2008年6月18日宏都接手阿里山鐵路經營,成為高鐵之外第二條私營鐵路。
不過蠻野心足協會秘書長林子凌表示,94年通過國土復育條例,規定停止在敏感地區開發,第二年林務局卻簽約讓財團在阿里山蓋飯店,甚至為了安置被遷走的原居民,必須砍伐林地。
林務局副局長李桃生指出,尊重立院決議,將要求廠商通過相關評估始得動工。至於外界質疑政府在BOT後的開支比收入多,他解釋目前森林鐵路即使沒有遭到天災損毀,每年也固定要虧損2到3億元,因此鐵路委外經營至少可以免掉營運虧損,把這部分計算進去後,BOT大大減少政府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