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食野生動物 當心觸法罰款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餵食野生動物 當心觸法罰款

2007年12月14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13日中國時報南投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遊客不當餵食或遺留食物殘渣,玉山國家公園內的野生動物越來越不怕人,登山步道涼亭,野生動物還會主動與人親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這不是好現象,動物將因過度依賴,失去野外覓食能力,餵食是違法的,遊客恐吃上罰單。

玉管處近日調查發現,位於塔塔加登山口至玉山主峰線上的白木林涼亭,1隻白喉貂在中午時分會出現向遊客討食,而孟祿亭、排雲山莊等登山客常休憩的地點,金翼白眉、酒紅朱雀等野鳥,常整群出現食用遊客留下的食物殘渣,連敏感的松鼠也從樹上跳下來跟野鳥搶食,有遊客還「大發慈悲」,故意扔食物給動物吃。

玉管處保育課長蘇志峰指出,遊客餵食會讓野生動物依賴成性,習慣吃人類的食物後,漸漸失去野外覓食的能力,而野生動物身上帶有寄生蟲、病毒,人類與其接觸恐會被傳染,餵食野生動物是國家公園法公告禁止事項之一,遊客還會吃上罰單破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