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
摘錄自2008年11月19日新華網拉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林業局了解到,自2004年起,西藏正式被國家列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實施範圍。項目實施以來,已解決了3.5萬農牧民就業,使他們變成了「護樹人」。
據了解,目前,西藏已有6300多萬畝重點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近5年來,國家累計投入補償金7.88億元。
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範圍涉及全西藏7個地市的65個縣,區域內主要江河源頭、主要江河兩岸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資源均得到了有效保護,對周邊氣候、水資源、水質狀況的改善起到了良好作用。
通過參與重點公益林保護工作,農牧民人均每年可增收5400元,總的勞務收入近1.9億元;另外,通過對重點公益林進行補植撫育和營造林工作,參與的農牧民還可以增加4900萬元的收入。
據了解,西藏是我國森林資源最富集的省區之一,森林覆蓋率為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