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高美濕地 須事先申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進高美濕地 須事先申請

2009年05月05日
摘錄自2009年5月4日聯合報清水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縣府最近發函縣內各級學校,指進入高美濕地體驗、調查研究時,事先要申請核可;不少老師認為,假日高美濕地擠滿遊客,縣府無法有效規範,卻要學校提出申請,只是虛應其事。

縣府農業處保育科長李代娟表示,早在2004年公告高美濕地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時,就規定「基於學術研究或教學研究,需進入甚至採集生動植物者」,應先獲主管機關同意,所以這只是重申前令。有陳姓老師投訴指,高美濕地每逢假日擠滿遊客,任意進入採集生物,濕地經踩踏有漸硬化情形,縣府拿不出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只發文給學校,好像是做給外人看,其實遊客才是最大殺手。

李代娟表示,縣府2009年9月起,將對高美濕地部分地區,展開圈圍計畫,限制遊客活動範圍,避免闖入造成生態浩劫,希望先從學校團體做起,才會要求進入前,要事先申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