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四期環評決審前的公開呼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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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環評決審前的公開呼籲

2009年10月29日
作者:鍾丁茂(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張豐年(台灣生態學會顧問)

2009年10月30日,中科四期彰化二林開發案之環境影響評估,是否得以過關即將揭曉。這一攸關中部環境品質及台灣西海岸海洋生態甚鉅的開發案,在台灣的社會氛圍及執政者的操弄之下,職司為台灣環境生態把關的獨立審查委員會-環評委員會,究竟向當權者與財團權貴靠攏,或是秉其專業良心、學者風骨做出友善環境的審查,吾人可拭目以待。

毫無例外地每一個具嚴重爭議的開發案,總會有中央政府伸出黑手以行政干預環評會的獨立審查機制。蘇花高、中科三期、湖山水庫、彰工火力發電廠、後龍科技園區...,無一不然。

近日,媒體報導行政院長與行政院秘書長頻頻出面斡旋開發單位與持反對廢水排放的地方政府,意圖使本案順利過關,嚴重干預本開發案的獨立審查機制,為台灣的惡質環評再添一樁惡例。本會不得不質疑此一來自中央政府的不當舉措,並呼籲環評委員一本為台灣環境生態把關的神聖使命,秉持生態良知,展現學者專家風骨,樹立環評良範。

首先,雲林縣府於2009年10月23日發出如下之訊息(2009.10.23,部分摘錄):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拍板定案,中科四期廢水絕不排放濁水溪!本縣縣長蘇治芬領軍多位主管北上赴行政院開會,針對中科四期廢水排放及農業養殖、揚塵等問題提出縣府立場和需求,希望行政院的承諾和關懷一次到位,讓雲林縣不再為中科四期廢水污染濁水溪而傷神奔走。該會議於本日(2009.10.23)下午二點假行政院三樓第四會議室召開,由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親自主持。在蘇縣長有備而來的論述中,秘書長林中森在會議上拍板定案,確認前日拜會吳敦義院長的四點結論,也就是:

  • 承諾中科廢水絕不會排放至濁水溪,並將以放流管向海延伸3公里方式進行排。
  • 請行政院秘書長於10月30日之前邀集環保署、中科管理局及雲林、彰化二縣共同會議協商。
  • 有關中科廢水排放做為國光石化用水案,應再進行評估。
  • 針對濁水溪出海口雲林、彰化沿海的養殖、漁業及生態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針對上述四點結論吾人不禁要提出如下之質疑:

  • 中科放流水若真能改以放流管方式向海延伸3公里而排放,問題在於距離海岸仍過近,潮汐作用仍會將排放之毒物激盪回岸邊,且毒物之總量不變,仍然對於沿海農漁養殖業及中華白海豚之棲息活動具有難以回復之影響。
  • 不管行政院邀請何單位協商,也不管決議如何,總是正常環評程序(體制)外之所為,縱使協商出新方案,對環評委員亦毫無拘束力。苟若開發單位於環評大會另提方案,則基於體制及程序正義環評大會應該予與撤回,重回小組評估。環評會若遷就而通過,則無異於法理上所謂之「訴外裁判」,有違法之嫌,將來難免引起環保團體提起訴訟。
  • 行政院既承諾中科排放之廢水若欲改做為國光石化用,應再進行評估。則不管另案或併案,因開發單位僅提出濁水溪、舊濁水溪二方案,亦需同樣退回重擬,方才合乎程序正義。
  • 行政院既承諾針對濁水溪出海口雲林、彰化沿海的養殖、漁業及生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則在該些基礎評估未完成前,當然不能放任通過,因為若基礎環評無法過關,將來還是該撤案,那能先行夾帶偷渡,自找麻煩。

此外,尚有如下若干問題就教於環評委員諸公並社會大眾:

首先,開發單位針對廢水之排放僅提出濁水溪及舊濁水溪二方案,但卻分別為雲林、彰化縣府強烈反彈,既然二縣府皆不領情且不惜翻臉,則基於尊重地方自治,環評會理該予與駁回。

現今環署越俎代庖地解釋可雙案並存,待日後中科依客觀條件再做決定,實為極不負責任之說法,該解釋無異於是在施展「模糊焦點、放水護航、打帶跑」之烏龍戰術,目的在於讓該案先過關再講。問題在於開此惡例勢必留下嚴重之後遺症:

  • 先上車後補票之作法未必行得通,因為上車者可能沒帶錢、亦可能耍賴不付錢,屆時你要趕他下車,但車子已啟動,奈何不了他。
  • 將來只要中科當局任選一案,皆會有一方之地方政府跳出來反對,結果不是中科與彰縣吵,就是與雲縣吵,或是彰縣、雲縣農民互幹起來,各種抗爭將更難以收拾。建議環署不應做此窩囊事,把當下自己該當做出決定之事推給未來,推給中科及地方政府。

其次,環署沈署長及綜計處長皆於媒體表示借道國光石化或遠處海洋放流案之要求標準皆高於海口放流標準,因此樂觀其成。問題在於中科當局連提都不願提,為何身為裁判者硬要幫忙做嫁、出颼主義?如中科願意接受,那就請依正常程序,先撤回、再重新提出。堂堂環署該當認知程序正義之重要,有道沒有程序之正義,就沒有實質之正義可言,為何自棄長城?

其三,上次環評專案小組第五次初審(10月5日及10月13日延會)做了最惡劣錯誤之示範,5日會議從當天從下午1:300開至8時,大部分時間讓旁聽者發言,卻無開發單位之簡報,這種會無頭無尾,沒有對談、沒有交集,只讓發洩,實為浪費納稅人之血汗錢。13日之延會,很弔詭地不讓環保團體、地方人士等所有旁聽者發言,將渠等集中列管於一樓,會議中卻有該發單位之之簡報。此會不僅閉起門來不對外開放,甚且小動作不斷,諸如:必要時讓畫面消音,只見署長劉秘書來回傳遞紙條,決議未經表決,有異議者列入附加條件,似此官方各部門自搞之戲碼實真見不得人,有誰會相信沒有高層之介入?其決議那能讓人信服?

其四,務請以2004、2005年間中科后里三期環評倉促闖關成功,事後衍生環評結論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之案例為誡,有鑑於現今環委,包括署長等,當時大多未參與,無法瞭解當時之過程,僅此略述如下,還請卓參。

眾所周知友達董事長(素來偏綠)看上后里,前朝政府為了幫其開疆拓土就責由中科提出三期開發案,為了加速闖關,就將后里基地本該一體者分割成后里農場及七星農場二部分,分別遞件環評。在先行之后里農場部分硬被通過後,弱勢之環保團體與地方人士方始警覺問題嚴重,並傾全力阻擋七星案之環評過關。當時署長張國龍具強烈環保意識,卻也無法違背上層意志,最後硬加一堆條件而強行通過。之後地方人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初審以環評結論附加一堆條件表示開發單位之調查評估尚未完備,且法定本即該進入二階環評者無由以位階較低之附加條件取代,因而判決撤銷七星之環評結論,問題在於:中科、環署雙方聯手不甩環保團體之存證警告,讓七星繼續開發迄今。萬一將來判決確定,這一筆爛賬不知要算在誰的頭上?

就此一案例而言,有數點值得探討並引以為鑑者:

一、很弔詭地本來偏綠之企業主卻在如今藍主政時期取得更大之優勢,是否任何政權皆無法拒絕大企業之要脅?藍更變本加厲?

二、媒體報導后里中科當初之得以快速闖關得力於當時行政院蘇、蔡正副院長直接向張署長施壓並向環委關說(確有鐵證),但當時行政院卻矢口否認,表示針對偷偷摸摸見不得人之行為還有一些羞恥、遮掩之心,但今朝行政院卻公然於媒體宣稱已喬好各方案(包括開發單位迄未提出者),明目張膽踐踏環評制度,不把環評委員看在眼裡,事後卻毫無羞愧之心,實讓人心寒不知還要繼續踐踏多少國土?

三、友達當初評估景氣佳,因此急著要后里中科這塊地,但多少被環評卡到而耽擱,因此迫不及待地於中科一期之搶蓋起來,沒多久不景氣又再度來臨,因此一期之工程又擺著。在后里七星之地直至兩年後才有餘力勉強動起工來,之後又是時做時停。去年全球不景氣,就又再度停擺,直至今年景氣稍復甦,才又再度動工。

此過程顯示的是:

  • 大企業習於到處向政府伸手要錢、要地,政府高層皆不敢拒絕。在其認為景氣佳之時機就急著要地動工,但景氣不佳,就又擱置不理。表示該行業市場不穩,國際競爭劇烈,地狹人稠之台島長期下來實難撐養起如此要持續搶錢(聯貸)、持續搶地(面積等比級數般上升)之行業。
  • 如果是中小企業在一定時間內未有實際建廠行動,可能就被各科園區剔除於名單外,但大財團企業卻可佔著不拉屎,徒奈他何?本案單單友達一家,於中科四期就要地超過200公頃,友達真的有此能耐開發?抑或僅止於事先卡地、以債養債?大家不妨拭目以待。科學園區對待大小企業難道不存有不公、不義之問題?

四、依法環評遞件前必需召開公聽會讓民眾有機會發表意見,事實上,此一公聽會有其民主政治學理上之意涵,最終目的在於落實民眾參與。然而,在台灣,公聽會大都淪落為開發單位為符合環保法規要的應景工夫,要命的是,連職司環保重責大任的環保署也只看形式不要求實質。因而公聽會只具形式,毫無實質意義,君不見台灣到處都在玩開發案送件前的公聽會?因為開發單位本來就深闇公聽會操作技巧,因為所有能事先接獲邀請者,皆是公家單位或經篩選過之民意代表,觀乎簽到簿上之名單就可揭曉。在中科三期之環評過程中民眾不斷抱怨未曾被告知,因此七星農場部分之結論就被附加如下一條件:開發單位需回頭於各村里舉辦說明會。事後中科當局果然照辦,問題在於木已成舟,僅讓居民發發牢騷,還有何成效可言?辦了十幾場說明會可謂徒為勞民傷財而已。

此次中科四期又發生同樣情形,看來中科老大心態不會輕易改變。吾等曾不請自來參與四期遞件環評前之最後一次公聽會,很訝異地發現開發單位根本並未邀請任何地方人士或環保團體。而被邀出席且發言一面倒之地方民代還語帶威脅地要外人不要來攪局。事後方知原來在前此有關土地徵收之會裡,居民與中科早就鬧翻了,因此中科當局乾脆來個不通知,眼不見為淨,能奈我何?該質疑的是:公家單位為何到處老是玩同一套「全民參與」之把戲?該項陋習為何環保署老是視若無睹?

五、 環評旁聽規則以各種條件限制旁聽者之發言實亟待改善,為何不讓開發單位與異議者各推代表交叉結辯?老是以分割、限時方式讓異議者無法完整地闡述,無法進一步深究到底?最後開發單位得以避重就輕、選擇性地答覆,甚至不答。環署到底在怕什麼?為何不讓環評委員扮起聽訟、真正主導之角色?此次吾等針對中科四期開發案提出一大篇意見書、另整理五大PP檔,開發單位還是照樣僅答覆一兩題,難道不是得力於環署之長期包庇使然?

環委及政府高層如何做出無愧於後世之決定?

從媒體報導、從行政院長及秘書長之發言、從各縣市長之反應,從環署長及綜計處之反應,從突然加速之環評審查、從來回穿梭傳遞紙條劉秘書長之身影、從結論之種種附加條件,顯而易見地高層確已施加各種壓力於環評會,亦有沙盤推演,只是局外人難知到何層級?吾等合理地推測:應至署長、綜計處長、專案小組召集人及各公部門之當然代表;未及個別之學者專家,但有些素與官方有交情者可能例外。在此情形下各環評委員如何做下不違背良心、各方皆有台階下之決定,是一大考驗,亦是一項高明的藝術。

基於如下之個別分析,建請諸環委踴躍出席反對,以撤回該案

針對署長及專案小組召集人

召集人鄭教授在出席委員有限之專案小組(該有署長在背後指點)做下有條件通過之決議對高層而言實已仁盡義盡,接下來在大會出席委員勢必增多,屆時署長若公然違背程序正義嘗試掌控、偏袒,不免會破壞政府形象,並遭質疑公然自我作賤,踐踏得之不易的環評制度,因此,對署長與專案小組召集人而言,順其自然無疑為最佳之選擇。

萬一高層怪罪下來,可答以實已仁盡義盡,並辯解:若在環評大會公然操控,一旦被質疑炒作,所喪失者為對政府高層之信心、向心力,非區區環評之公信力可比擬。順其自然之作法不僅不違背良心,亦可向上層交代。

換個角度沈思行政院院長針對此案的談話,似可考量其既有承諾之深層含意,其言:「有關中科廢水排放做為國光石化用水案,應再進行評估;另針對濁水溪出海口雲林、彰化沿海的養殖、漁業及生態亦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該承諾已隱約透露出高層不再強求過關之心意。聰明如署長、如召集人,該學學如何察言觀色,如何進退,不要枉作替死鬼。

針對出自學界或其他專業領域之環委(且已出席專案小組者)

您可能未曾親身感受到來自高層之壓力,但卻訝異於為何近期突然加速密集審查?為何接到如此多言之有物之實際資料,但開發單位卻一概否認到底,難道環保人士所提供的是錯誤訊息?或苦於個人於專案小組會中之所言為開發單位左閃右避,最後被降格僅歸類於附加條件,卻無機會指正;苦於不知如何對抗上層或同儕之無形壓力;苦於不知如何技巧地反對;苦於若反對是否將招致秋後算帳之後果;苦於在專案小組我已形同默認,還能於大會投下反對票,會不會遭人質疑人格破產等等?建議無庸考慮如此多,初審並未記名,且若願意逆向往長遠考量答案就呼之欲出,難道台灣沒中科四期就完了?沒有友達就死定了?難道專案小組最後結論之獲得真合乎程序正義?

請確信這次是環評委員難得有「撥亂反正、讓主政者重新思考經建開發至何程度、產業政策該如何調整」之絕好機會,慎重投下反對之一票就對了。有道「有木未必能成舟」,專案小組之結論離一般民眾之期待太遙遠,您有機會在環評大會加以扭正,就看您如何表現了。

針對出自學界或其他專業領域之環委(未出席專案小組者)

您還未親身感受到在地或會場上民眾激烈反對開發之氣氛,亦未能知道第五次初審會有種種違背程序正義之不當,同樣亦可能未感受到來自高層之壓力,但您接到不少來自民間之實際資料,讓您相信中科四期尚規劃不足,中科當局亦有刻意隱瞞前三期對生態環境種種負面衝擊之情事。料想您應無心理負擔,且為未曾露面之多數,因此期待您能踴躍於大會中仗義執言,並投下反對之一票,讓台島之起死回生成為可能,讓官方之投票部隊不會再無往不利,終究遲早要嚐到失靈之滋味。

同樣請確信這次是環評委員難得有「撥亂反正、讓主政者重新思考經建開發至何程度、產業政策該如何調整」之絕好機會,慎重投下反對之一票就對了。

針對代表政府部門之環委

您們之角色確實相當曖昧,平常難得有心、有空參加開會,但每屆關鍵大會就會奉命如投票部隊般出現,相信此次亦無例外。不過這皆不要緊,如您期待後代子孫能長居此島而最後不淪為環境難民,就請投下反對之一票。與其長期奉命到處為財團開疆掠土、攻城掠地,接著又要到處開山破土圍河為財團張羅水電,甚或張羅資金,不僅違背自己之良心,自己亦從來沒有拿到任何好處,還一天到晚要受財團之窩囊氣,受長官指責,不如省點力氣,為自己之後代子孫著想。

假若您已認同吾人之說法,但卻有人眼睜睜地在監視,投不下反對票,當日不如找個理由開溜不出席。

針對行政院長及林秘書長

事實上吾人能體諒剛上任不久之吳揆與林秘書長對中科四期開發案之正反雙方當不會有深入之瞭解,或許現今您二人正為當初一下子開口謂已喬好之失言而苦惱不已,若能藉由環評會之自由心證而做出眾望所歸之決定反而可找到下台階,亦可博得終究是尊重環評制度之掌聲,未嘗不是美事一樁。觀諸您們近期之承諾:有關中科廢水排放做為國光石化用水案,應再進行評估;另針對濁水溪出海口雲林、彰化沿海的養殖、漁業及生態亦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似乎您們已隱約透露出不再強求過關之心意。若上述揣測為真,則不得不佩服您們之高招,問題在於屬下有何人聰明能揣摩出?

需知:贏得民眾之信心比打贏一場慘烈之戰役來得重要;建議最好能藉此案沈澱一下心境,重新思考台灣產業之未來,特別針對高污染、高耗能、高耗地、高耗財之光電產業,畢竟那是歐美先進國家避之唯恐不及之產業,為何我們卻搶著要?長期耗下去,島內有足夠之本錢應付?爬得高、跌得重,屆時會不會因而引發一場經濟風暴?

不管是集中全力扶持光電產業(標榜為二明星產業之一)抑或開發中科四期事實上皆是前朝主政時之口號、產物,為何人才濟濟之國民黨再度執政已一年多,還端不出一盤好菜,硬要蕭規曹隨地被牽著鼻子走,甚且更變本加厲地自動供奉、朝拜?

這是關鍵時刻,30日中科四期彰化二林開發案之環境影響評估,是否得以過關即將揭曉。讓我們一起為台灣眾生靈禱告,祈求上蒼眷顧,讓環評委員能發揮生態良知,投下友善環境生態的一票,避免此一開發案造成台灣中部地區中華白海豚的滅絕,農漁養殖業的蕭條,及廣大民眾健康出現危機,願上蒼俯聽我們。

※ 本文原刊於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