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海之濱(五) | 環境資訊中心

小琉球.海之濱(五)

2010年07月04日
作者、攝影:沙浪

第一次到小琉球愛上的是離碼頭、民宿很近的「中澳沙灘」。認識小琉球不久前,我去了夢幻島嶼「帛琉」,住在島上高級PPR度假飯店;PPR最大的特色就是擁有專屬沙灘、海水,讓你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因此,在小琉球看到一樣是潔白貝殼的「中澳沙灘」,更是令我開心不已,心中自然把小琉球當成是常常可以來造訪的「台灣版帛琉」。

然而,近年來「中澳沙灘」上赫然出現一個長條型的連結浮板,人們可以很便利、不用弄濕身體,就走到海灣中央,一躍入水中,就可以見到原本要費不少力氣才游 的到的地方,看軟珊瑚、小丑魚。只是大家應該也看見了,這樣便利的人工物,對於一個美麗白色貝殼海灣來說,是突兀的。現在,只有在颱風天時,人們會把浮板 移開,還給他原來的面貌,只是此時沒有遊客、也沒有碧海藍天...純淨沙灘的樣貌,遊客也無緣見到了。

潮間帶生物在海水裡是如此美麗,人類怎麼捨得用塑膠袋將他們帶回家,關在狹小的水族箱、加速步入死亡、無法世世代代繁衍?如果有一天,在這個海水與陸地的的交界處,再沒有這些美麗生物,行走在岸邊是否會更感覺孤單?

美麗的潮間帶從沒有拒絕人類來訪,人類是否也應該帶著尊重的心,讓原本就住在這邊的生物,繼續住在他們的家呢?他們需要海浪、潮水、陽光的滋潤,就像人類總是不時需要回到沙灘、海邊,感受海風的輕拂、呼吸帶著鹽的空氣、重拾生命的力量...

【備註】

「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根據「觀光發展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規定如下: 「於風景特定區內未經許可或同意,捕採魚、貝、珊瑚、藻類。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回復原狀或償還修復費用」

法源依據:

1.觀光發展條例 第六十二條第一項(全國法規入口網站
2.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全國法規入口網站
3.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十條
4. 漁業法 第六十五條第五項

(全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