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女巫店暫停歇業一事
編按:都市計畫對都市生活空間的管制,需要檢討以合乎時代需求!孕育不少獨立音樂人的知名Live House「女巫店」,驚傳5月底將歇業。女巫店位於台大附近,可說是樂迷朝聖處。歌手張懸發片前便常在女巫店演唱,走紅後仍不定時回到店內擔任其他歌手的音控,幾乎把該店當作第二個家。張懸對此事極為不捨,呼籲現行法令能夠改進。編輯室希望藉由她的文章,提起讀者對城市生活空間規劃、管制的想像與討論。
(張懸在女巫店表演的狀況)
女巫店暫停營業的原因是因為:都發局明令非商業區不得經營酒吧等所謂八大行業場所,並在台中大火事件後加強執行。
將各類藝文演出空間(場所)區別類型並立法規範和扶持,對於藝文產業和音樂等創意文化極其重要而迫切,但多年來不論政府政策還是立法院的立案皆遙遙無期,7年前(2005)即使開過對於live house立法而能合法化的公聽會,但從此一路被無心深究的立法委員們擱置到今。
值得令大眾疑惑和強調的不是它此刻的身分違法與否的問題,而是一個一心求能有所依憑不去違法,需要制定法律管理規劃所以保障的產業,呼籲多年卻仍不可得。
非商業區不得經營酒吧等場所看似合理,但台灣對於營業分區長年未因社會現況調整重劃,以致所謂在商業區開業經營非企業型表演文化,門檻是真實的高不可攀,在現行法令下也無處可去。
長期以來,推動文化表演藝術常只有治標不治本的單點幫助。
長期以來,現行法令中明顯的漏失與無視只有單點的依據。
一直以來都是只有單點的幫助和依據。這讓像是所謂千萬元的樂團補助這樣的政策只成為一種恩惠,而從未展現歷屆政府對音樂或表演文化,哪怕社會現況需求的有能回應。
事實是我們的社會越來越求對於藝術質感的追求,越來越強調各個層面的軟實力?無論對於個人創作或是消費品質,軟實力永遠不會來自政府的恩惠,而是需要「得以發展延續的環境」。
若沒有更多亡羊補牢的思考和實踐,從點去連接成線與面的全面性改革和進步。那麼,我們損失的不是這個月底停業的一處指標性的店。我們不會是最後一次感到錯愕和不值。
我們一直以來損失的是文化和音樂產業深根發展的可能。我們損失的是明明可以享受參與,但連買都不再買得到的音樂經驗。
女巫店所養育的音樂文化在台灣無可取代。我不以為需要去討論女巫店的處境該與不該,因為政府還沒關心和實踐的事何來便宜合理的對錯之分。但任何一個需要藝文演出場所,而又能為自己做選擇的人,一如造就每個前瞻年代的群眾,群眾,你們才是最終的聲音!關心,思考,理解和積極要求!合時宜的法令才能就此產生並回饋到我們身上。
※本文原發表於ptt看板《Deserts》張懸。安靜的巷口 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