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訂定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開始,每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各成員國以各種形式開展保護環境的宣傳活動;1974年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更根據當年的世界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熱點,針對性地制定每年的宣傳主題。台灣雖不是會員國,但每一年國內環境、社區、教育等NGO組織,都會響應這項國際行動,呼籲國人重視環境永續與人類作為之間不可分割的重要性。
而在今年,對於台灣而言,世界環境日別具意義,因為今年不再只是民間團體的大聲疾呼,在此「環境教育法」正式上路的歷史性時刻,馬總統將與其他政府官員接受環境教育課程。我們期待藉由此法的實施,由國家領導人以身作則,起風行草偃之效,使環境日不再只是一日宣言,而是將環境意識落實在日常思維與政府施政的開始。
環境教育法於2010年5月1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2011年6月5日正式實施,使台灣成為繼美、日、韓、巴西之後,躋身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的國家。環境教育法的目的為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該法並規定,從總統、五院院長,到最基層的公務人員,以及高中以下教師與學生,都要在一年內至少上四個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而環境教育課程的設計需整體呈現人們因對待環境的態度及思維的轉變,透過環境行動的實踐及謙卑的學習,使人能夠與大自然和諧相處,而這也正是環境教育目的之體現。
登高自卑,行遠自邇,世界環境日這天,馬總統的學習課程,將從腳下的這片土地──守護台北盆地的五股溼地開始。五股濕地肇始於1964年因拓寛八里獅子頭隘口,引起海水倒灌而形成。而二重疏洪道則於1979年經行政院核定「第一期防洪計畫」,於1982年開始實施,並於1984年完成,主要是要免除三重、蘆洲之水患。第二期防洪計畫從1985年至1987年,為加高堤防高度,以逹到200年洪水頻率。第三期防洪計畫於1990年開始,1996年完成,保護範圍包括新莊、五股、三重、蘆洲、泰山等地區。
二重疏洪道不只解決了當時新莊等地區的淹水問題,更重要的是它也解決了淡水河每遇大水,必然直接衝向淡水河右岸的台北市造成溢堤疑慮的不安,因此規劃之初便選擇在新店溪與大漢溪滙流之處開鑿了疏洪道,使洪水有另一個渲洩管道。也因此,這個原本屬於農業區的五股濕地便成為二重疏洪道的行水區,除了保有行水功能外,也保留了濕地及生態池的可能。
除了五股溼地之外,大漢溪流域至少還有十幾個人工濕地,這些濕地串連起來儼然就像一串串水珍珠蜿蜒流竄在整個流域,形成生態廊道,其所具有的功能不只可作為水生動植物的棲息地,也可以發揮海綿效應,大雨來時可將大水滯留在這些濕地中;而如果再將其作為礫間處理或生態池,則可以將生活污水或非點源污染予以淨化。
濕地如果只是把它當作一般生態觀賞或自然休憩的景點,勢將忽略更宏觀且重要的意涵。因為從流域管理的角度,溼地生態只是流域是否受到妥善保護與管理的體現,流域水土若涵養良好,則上游的土石流便可減少,減少中下游河床的淤積,進而減輕河流的負擔(輕水);而透過濕地的淨水功能,便可以使河水清靜(清水),而由於水輕、水也清了,便可以讓人們願意親近河水(親水),確保流域「輕水、親水、清水」三大功能。
換言之,從五股濕地開始的環境教育,不僅在於認知它所蘊育的多樣性生態、扮演的都市之腎的角色,更是整體流域、國土與生態系觀念的建立。以此為本,環境教育的落實,法定課程時數只是手段,重要的是從中學習如何與大自然和諧共處,以如何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衝突時,從永續發展的角度來做抉擇;特別是公務員必須認知其在制定政策時,除了對人民負責之外,對於環境同樣有著不可推卸的義務與責任。而唯有如此認知,並依此認知發展合宜的行動,才是馬總統一馬當先成為環境教育法落實後第一個學員,所應起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