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週五(24日)召開公聽會討論如何落實油症受害者的照顧,《靈魂的旅程》導演陳文彬現身會場指出, 32年前事件發生時他才小學三年級,當時班上很多同學身上開始長膿包,而且是全家人一起患病。他指出許多受害者都是城市邊陲的弱勢者,伴隨著當時「客廳即工廠」的生活環境,許多家庭從事電鍍工作,很可能加重毒害,需要政府負起照顧責任。
陳文彬說,他原本並未將此現象與中毒連結,直到日前與《油症‧與毒共存》紀錄片導演蔡崇隆接觸,才發現自己當年身邊有許多受害者。「我有義務提供這段記憶」,讓國家重視他們當年的疏忽與延宕,才能對當初受害、未知的第二三四代負起責任。因此他現身公聽會,支持「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推動的《油症受害者救濟法》(草案) 立法工作。
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列管資料,目前列冊服務的中毒的第一代受害者有1306人,第二代有210人,分布於18個縣市。但有多少人擔心受到歧視、隱匿病情而不願接受列管,則不得而知。
1979年油症(多氯聯苯、多氯呋喃中毒)事件發生時,陳文彬小學三年級。他回憶道,自己是鹿港人,在城市邊陲「頂番婆」長大,班上很多同學身上開始長膿包,有很重的臭味,後來發現不只是同學,還包括他們的家人。「中毒率非常高,但人人被下令不可談,校長、老師都說不可談論同學的病情,只說是吃了不乾淨的東西。」
頂番婆位在鹿港、和美與彰化市的交界,是所謂「水龍頭的故鄉」,因為電鍍業發達的關係。陳文彬回憶,發病的同學家裡,大部分家裡是做電鍍,「客廳即工廠」,電鍍膜所使用的物質不但很臭、而且很多,這些底層的勞動者接觸到的毒物非常多樣。
「我是警察子弟,家裡吃的是配給油,拿配給券去軍公教福利社換來的。」但是有很多同學家裡為了節省開銷,買了地下油行的油。
如果一開始惠明學校師生中毒的事件能讓政府獲得重視,或許大家就會注意,受害者就不會那麼多。但是當時政府要求他們「不要聲張」,受害者惠明學校前校長陳麗玉如此批評。
根據作家陳昭如在《被遺忘的一九七九——台灣油症事件三十年》著作中整理的大事紀,1980年省衛生處對外宣「80%以上的毒患者經政府免費治療後,都有痊癒的希望」。對此,陳麗玉批評,當時的政府根本就不專業且推卸責任。
陳文彬呼應說,「有些同學到五、六年級,被認為病已經好了,那只是因為臉上沒有症狀了,但我回想有同輩生下的孩子一出生就網膜剝離等病變。」他說,當時是因為很多弱勢的人們、底層的人,犧牲他們的家庭、健康、甚至是第二三代,才成就這樣的經濟;建議國家要有非常清楚的表示,來向受害者致歉,並向未來一代清楚紀錄曾經犯過的錯,「這樣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