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耗百億 換來拉皮工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農村再生耗百億 換來拉皮工程

2012年12月17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16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活化地方農業產業,政府每年花費數十億元推動農村再生計畫,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該計畫從民國96年推動至今,共花費118億餘元,大多數經費卻都設定在農村景觀建設「拉皮」工程,完全不符農村生計需求,反因「農村再造」開發,導致農地消失的後遺症。

報告指出,政府為落實《農村再生條例》,每年編列鉅額預算以活化4000個農漁村社區,盼加強農業產業結構改善,以提高青年返鄉務農意願。但農村再生計畫從2007年度執行至今年7月底止,總共花費118億餘元,其中大多數經費,竟都用於執行農村建設工程和景觀綠美化等,反淪為整修農村門面工作。

在「景觀綠美化」部分,報告指出,過去幾年來政府共耗費高達45億餘元,占農村再生計畫總金額近4成,景觀綠美化面積多達189萬1464平方公尺。

至於「產業活化」部分,報告指出,政府歷年來約支出2億6679萬餘元,僅占農村再生計畫總金額2.26%,比例明顯偏低,恐無法達到活化農村經濟、發展地方產業目標,更難以提高青年返鄉務農意願。

報告並指出,過去十年來,中央政府總預算農業支出總計9535億餘元,農委會主管歲出數更高達1兆2397億元,平均每年預算經費超過1000億元,卻多以「獎補助費」方式投入,無助於提升農業產值和農家所得,農業政策和經費配置有全面檢討必要。

預算中心建議,政府推動農村再生計畫,不可淪為偏重硬體開發的農村拉皮,應將施政重點著重於改善農民產業結構、推動地方產業等,並發展結合生產、生活與生態「三生一體」的地方農業產業,以吸引青年返鄉務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