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瓶裝水 舊金山議長提草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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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瓶裝水 舊金山議長提草案

2013年08月27日
摘錄自2013年8月26日世界新聞舊金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舊金山市議會議長邱信福曾於今年3月表示,將提出法案限制瓶裝水的販賣與使用,經過近五個月的修改,邱信福於19日當周向環境保護委員會提出草案,徵求委員會意見,並預定於9月議會中正式提出法案,若法案獲得通過,未來舊金山的公家單位、大型街會等將禁止販賣瓶裝水。

為降低瓶裝水所帶來的環境汙染,邱信福的草案將包括三個要點:在市府所有的建築、公園與公共場合中,禁止銷售瓶裝水,除了舊金山機場與體育活動外。新登記的餐車也不得銷售瓶裝水。此外,超過1000人參加的街會也不得販賣瓶裝水,除非街會為免費活動,且周邊沒有可取得飲水的設備。同時也將使2007年前市長紐森簽署的行政命令成為法律,該命令要求市府部門停止購買瓶裝水。

邱信福辦公室的資料指出,音樂盛會Outside Lands與舊金山藝術節等活動,自從於2009年開始設置提供飲用水的設施,成功減少約三分之二的瓶裝水垃圾量,顯示只要提供適當的飲用水來源,民眾非常願意自備水瓶。

法令將16盎司以下的瓶裝水都定義為一次性瓶裝水,並列在管制範圍內。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瓦德(Johanna Wald)表示,直到民眾習慣自行攜帶飲用水參加活動,比16盎司大的瓶裝水仍在可接受的範圍內。不過其他委員則希望能夠降低活動參與人數的限制,藉此將在市府內舉行的私人活動列入管制內,因為這些活動通常會向賓客提供瓶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