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亞洲保護區大會在仙台‧現場系列報導‧3】
有別於減災/災後重建主題,在第一屆亞洲保護區大會中,另一搶眼軸線可說是亞洲文化與傳統脈絡之下的自然哲學觀,這也是亞洲與歐美保護區內涵相左之處。
從里山、里海、傳統生態知識(Traditional Ecological Knowledge,簡稱TEK)、自然聖地(Sacred Natural Sites),到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保育區(Indigenous and Community Conserved Areas: ICCAs)等,都在文化/傳統與保護區(Culture/Traditions and Protected Areas)工作小組中進行資訊交流及討論。台灣有多名學者、原住民部落青年與會,也於會中發表多篇報告。
越來越多的部落青年將符合國際趨勢的新觀念帶回部落,與部落一起與時俱進,改變創新。例如藍姆路.卡造(Lameru Kacaw),分享了吉哈拉艾(Cihalaay)部落結合傳統知識與里山倡議精神,保育文化地景的經驗;而司馬庫斯(Smangus)部落發展協會祕書Wali(王東芳)也在海報區發表部落經營成果。
在多為學者專家介紹研究成果或策略的亞洲保護區大會中,兩人以部落居民身分,講述既滿足在地需求又兼顧環境保育的實踐,別具意義。
針對所謂的亞洲自然哲學觀,「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保育區聯盟」(ICCAs Consortium)協調員、曾任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執行長的斛古‧貝邋赫特(Sutej Hugu)認為,那不只是一種概念或想法,而是一種「生活方式」。
所謂ICCAs(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保育區),是指以當地社群為主體,組成具有決策權的治理單位,管理、維護與保育當地的生態資源,強調用傳統的生態智慧維繫生物多樣性,確保當地族人要能有收益,森林溪流要能被保護下來。
斛古強調,文化、語言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是不可分割的──尤其在台灣,台灣南島語系原住民族只佔全國人口的2%,但是國內所有已設立或擬議規劃中之各種名目的生態生物相關保護區,無一不在原住民族的傳統生存領域裡。
舉例來說,達悟原住民本就直接依存於自然資源過活,捕多少魚就吃多少,適量取用,自然而然永續共生。劃設保護區與否非重點,因為族人早已與土地建立深厚的文化、生活連結。關鍵在於,部落自治傳統領域何時才能被真正承認、支持?
斛古進一步表示,現在已經不能只講「還我土地」了,而要證明部落的確擁有豐厚的傳統,足以治理自己的土地。
目前在國際間,ICCAs及SNS(自然聖地)皆像里山倡議一樣,漸漸成為談論土地治理時的重要論述和觀點,例如2014年的世界保護區大會(WPC)已經將ICCAs列入主題之中。對此,斛古認為,台灣民間團體往往能以較積極的角色參與國際會議,推動相關事務;台灣官方雖難在國際舞台上施展,但國內政策也應該及時跟上這些先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