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標示寬鬆 消基會籲比照歐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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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食品標示寬鬆 消基會籲比照歐盟

2013年12月03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3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消基會9月在台北、新北賣場購得18件標示「非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製品,均未檢出含基因改造的黃豆或玉米,但消基會指出,台灣目前僅規定基改黃豆或玉米為原料且佔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過於寬鬆,應仿效歐盟修為不得逾0.9%或紐澳不得逾1%的標準,從嚴把關。

消基會另指出,法規只要求「包裝商品」標示,但不少民眾習慣在菜市場買豆干、豆腐,或在早餐店買豆漿、在速食店喝玉米濃湯,呼籲衛福部應將散裝食品也納入基改食品標示規範,且比照歐盟,擴大對黃豆及玉米之外的全食物品項納入規範,因全球基因改造作物還包括番茄、木瓜、馬鈴薯、稻米、油菜、棉花等。

台大農藝系助理教授王裕文指出,舉凡有植入抗蟲或草劑的基因,就有生殖毒性,會減弱生物繁殖力。奧地利科學家實驗發現,以基因改造玉米餵食白老鼠,從第三代開始出現體重、體長和數量明顯減少。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目前已核准進口的基改食品包括52件玉米以及12件黃豆,都公布在食藥署網頁。食藥署每年監測250件以上的相關產品。她呼籲,業者販售基改食品應依法標示,也建議民眾選購標示清楚的產品。未來將檢討含有基改黃豆或玉米的食品標示管理,以更符合國際管理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