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篇
李長榮化工廠涉嫌污染新竹頭前溪自來水源案,衛生單位面臨社會壓力,最近將該公司負責人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自民國55年頒佈「自來水法」以來,這是政府首度引用此法,保護民眾飲水清潔。其實,臺灣地區還有許多水廠已遭到污染或即將遭到污染,而其中最不容忽視的應該是將在75年完工,供應大臺北300萬居民飲水至民國119年的翡翠水庫水源。
近2個月來,我們蒐集關文件,經過多方查證,並多次與專家交換意見,並有進入翡翠水庫水源保護區實地觀察,決定揭發翡翠水庫水源所面臨的污染危機,讓社會大眾──特別是大臺北地區民眾明瞭此中真象。
自從民國66年,政府決定興建翡翠水庫之後,新店溪上游北勢溪、南勢溪一帶便一直有濫墾、濫建的困擾。
國內一批環境學者在民國70年,同行政院研考會提交「臺北地區自來水源水質污染問題實地勘查意見」時便指出:「自有翡翠水庫計畫之後,助長上游地區的坡地墾植與社區開發,對於水土保持、廢物處理均未週詳考慮,有關單位也未積極輔導、管理與取締,貽害水質水量之問題,自也趨於嚴重。」
面對這些意見,翡翠水庫管理單位一再搬出行政院68年1月第1613次院會決議第三項:「集水區之經營至為重要,濫墾濫建及污染水源之行為均須嚴予防上。」可是對明顯破壞水源水質的一些開發計畫卻一再妥協。
其中,規模最大,引起爭議最多的是私立實踐家專與中國文化大學所提出的坡地開發計畫。
這兩所學校計畫在翡翠水庫大壩下游直潭壩上游、北勢溪水源地南岸建造校舍。此一計畫提出後,行政院、內政部、省政府的建設廳、住都局及臺北市、臺北縣政府等單位,在研議臺北集水區特定區計畫案的過程中,不斷行文交換意見,對此爭議頗多,可是似乎都是閉門討論,外界不得與聞。
直到去年7月開國建會時,當時的臺灣省環境衛生實驗所長羅美棧,始在臨時動議中抖出此事。
羅美棧說,省都市計畫委員會開會討論此案時,他再三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校舍一旦蓋起來,再要做任何污染防治,就嫌太遲了。可是,他的意見未被接受,住都局在第「211」次會議中,還是批准了兩校建校的申請。
此話一出,頓時在國建會引起學人的關注。
當時參加國建會的加拿大國立水源研究所有害物質管理處組長劉歷生指出,目前對水源污染後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危害程度,還不很清楚;有的毒物在5年、10年後才會產生症狀,有的毒物可能未經發現;因此最安全的辦法是全力保護水源。
加拿大環境保護局工程師曾文陶指出,關係300萬人用水的水源,依規定不可在附近地區出現任何建築物。
他們認為,學校、住宅所製造出來的污染物,不僅數量大而且內容複雜,不易控制。他們呼籲「切勿核准文化大學及實踐家專兩校在水庫集水區建造校舍」。當時參加毒性物質組的加拿大環境局檢驗室主任勞長春博士,更在會見主管科技、環境政策的政府官員時,代表與會學人提出反對此事的理由與看法。據說這位官員立即找來衛生署長許子秋、農保局長莊進源,詳細詢問此一情況。
當時的決定是,由經建會派人實地勘察文山坡地上兩校建校舍對水源可能的影響。
這時,中央研究院國際環境科學委員會中國委員會問訊,徵得當時院長錢思亮同意,致函內政部、臺灣省政府及臺北市政府:擬請惠予制上將「臺北水源集水區特定區部分範圍劃設為私立院校用地,興建專科學校及大型社區」,以免「日後必然污染水源水質,嚴重危害臺北市300萬居民的健康。」
要補敘一筆的是,「211決議案」還產生一個副作用:在決議前,幾位對兩校建校舍案表示反對的委員,後來就沒再接到都委會繼續聘任通知。至今,省都委會討論省市重大公共工程時,再無衛生擊位捉供的參考意見。
有人認為,都委會此舉是排除「報憂的烏鴉」。
去年年底,經建會調查結果出來了,與參加國建會的學人意見相同,反對兩校開發。內政部開會討論此事時,有一度曾因此不擬核定省都委會所通過的兩校建校舍計畫。
今年初,不知道什麼緣故,內政部又以這兩所學校將來會有處理污水能力為由,核定兩校此一開發計畫。
目前從翡翠水庫集水區、大壩下游至南勢溪、北勢溪交會口的326平方公里土地已經公告禁建,但是兩所私立學校合計達146.6公頃土地並未受到禁建影響。
實踐家專在商勢溪西側一群9.68公頃學校用地已經舖設環狀柏油路面,裝設路燈,埋設地下管線,準備進一步開發。
實踐家專提出的污水處理計畫,是設立一座污水處理廠,把校區內所有的污水收集後,經過處理,以管線引流至青潭壩以下的新店溪排放。這段距離長達8公里,由於一路引流的地形不佳,管道工程並不容易,成本也難以估算。
翡翠水庫下游左岸山坡地,地形類似河岸臺階地,呈緩坡地形,由南向北傾斜,坡面有割切坑溝,也是南向切刷,造成全區地形不完整。這必然會影響未來兩校的開發利用。
在這些客觀條件限制之下,校地開發要嚴格管制不致影響集水區的水源、水量、水質,成本必然相當可觀;如果再加上排污水涵管投資,建校費用就更大了。
可是,兩所私校的水源地開發計畫,在眾專家皆曰不可的情況下,竟能一一過關,實在令人費解。尤其令人大惑的是,此一計畫又違背「臺北區水源集水特定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新店溪青潭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管制事項」、「自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臺北區水源集水區特定區禁建暨計畫範圍」、「翡翠水庫水源集水區暨大壩下游至南北勢溪交會口一帶禁建規劃案」、「山坡保留地管理辦法」、「森林法」、「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等眾多相關法令,這就難怪外間對此案破例通過,有種種傳說了。鑑於此案過程離奇,環保官員及許多學者已不敢再作「翻案」的打算,只能退而求其次,設想如何作事後的補救。一位環保官員說:「以後只有靠嚴密監視水庫的水質來把關了。
臺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也在訂立水污染調查計畫,希望有助於日後監視翡翠水庫區的水質。
站在北勢溪畔芒草覆蓋的「學校用地」上,讓人想不通的是,像兩所私校在水庫集水區建校,大家明知其非,而且目前明明還來得及止,何以許多有影響力的人士卻已經放棄了努力?
翁台生、楊憲宏合寫 原載民國72年11月8日
緩解篇
爭議多年的實踐家專、文化大學在翡翠水庫下游擴建校區問題,昨天幾乎可以確定已告一段落,等於消除了威脅大臺北區4、500萬居民飲水安全的兩大潛在污染源。
從民國66年,政府決定興建翡翠水庫之後,集水區下游北勢溪、南勢溪一帶便有濫墾、濫建的困擾,目前已造成臺北水源特定區的水質惡化;過去由於兩校在水源特定區「建校」問題遲遲未能定案,使得部分試圍非法的民眾仍然心存觀望,如今這兩項「特例」取消後,對大臺北地區水質的監管將較能落實執行。
回顧兩校在臺北水源特定區建校爭議過程,格外令人深思。中國國民黨蔣主席昨天在中常會聽取農委會主任王文釗報告「森林法」有關水源維護問題,特別以德基水庫上游山坡地濫墾的教訓,指示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在翡翠水庫興建前即申請建校為由要求建校。事實上,包括「森林法」,「自來水法」,「臺北區水源集水特定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等十項相關法令在內,如果行政機關研議核准兩校建校過程有所堅持,此項爭議也許不會遲至昨日才有定論。
實踐、文化兩校建校申請牽涉的背景特殊;當初行政院、內政部、臺灣省建設廳、住宅暨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及臺北縣政府等單位,在研議臺北集水區特定計畫案的過程中,不斷行文交換意見,大多數人上雖明知其中有問題,卻始終沒有單位出面阻止。
關心此案的海內外學者專家從民國70年以來,不斷的提案反對,也沒有能引起有關單位的反響。
聯合報記者在前年11月,曾經花兩個上期間,蒐集、查證相關文件,參酌專家學者的意見,明白指出兩校建校計畫將使翡翠水源面臨污染危機。
一直到去年2月27日,內政部發佈實施的「臺北水源北勢溪部分特定區計畫」,總算明列對實踐、文化兩校將來使用「學校用地」的管制要點,兩校建校範圍大受影響,但是污染威脅依然存在。
當初內政部最後是以兩校將來會有處理污染能力為由,核准此項開發計畫。今年1月,臺北市議會討論臺北市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配合上游地區水污染,準備興建一條污水下水道系統,才發現當初兩校污水處理的「管道」大有文章,並專案向中央反映市議會對這個問題的嚴重關切。這也是近年來「民意」介入翡翠水庫上游水源污染問題,真正發揮作用的開始。
今年臺北市議會。以及社會公益團體連續為這問題,提出質疑並以「反污染運動」為題,正式向兩校及有關單位施加「民意壓力」,把事件討論熱潮帶至最高潮,當時實踐家專校長謝孟雄還曾經參加翡翠水源污染討論會。
翡翠水源污染危機終告得到社會力量的搶救,它的意義不僅是阻止了會破壞水源的建設開發計畫而已,一位為此事奔忙的民意代表說:「對努力環境保護多年的人來說,這件事意義重大,這也代表將來重大公共事務的運作過程,一定要先受到民意的肯定。」
翁台生.楊憲宏 原載民國74年5月16日聯合報3版
※ 本文轉載自《受傷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