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分化及零星化——台灣森林資源管理的危險信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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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化及零星化——台灣森林資源管理的危險信號

2014年01月11日
作者:金恒鑣(珍古德教育暨保育協會理事長、農委會林試所前所長)

本文就林務局、林試所、特生中心的行政隷屬問題,重申森林資源不宜歸屬農業部管轄。我們強烈主張以下三點:

一、森林資源的管理與研究完全與農業部脫勾;

二、林務局、林試所與特生中心三個單位皆整個納入環境資源部;

三、農業部不設任何森林資源管理單位。

森林資源管理與研究完全與農業部脫勾

就第一個主張而言,台灣的森林資源無法生產具市場競爭力的商用木材原料,亦即不具備生產大量低成本、高價值之木材的條件。台灣的造林生產事業沒有營利的利基,主要是受限於天然條件(山多、坡陡、平地缺),及人力成本。

以生產木材而言,台灣林業,正如產糖的台糖農業,已是經濟作物的明日黃花,不再有出路。從全球化物流與貿易的現實來看,台灣的森林資源應該服從環境資源的概念,乃是沛然不可擋的趨勢。目前台灣的木材相關產品,幾乎全為進口,一如蔗糖之仰賴進口。因此,台灣的森林不能作為生產資本,而必須作為環境與生命資源,那是更重要的資本,所以絕對應該隸屬於環境資源部。

林務局、林試所、特生中心  納入環境資源部

就第二個主張而言,森林資源的管理策略,必須根據多領域之科學數據,來周延、全面制定,才能有效而且長遠有效。森林生物學、集水區經營學、生物多樣性學,是林試所與特生中心的專業與職責。惟有整合林務局、林試所與特生中心,悉數納入環境資源部,方可讓國人放心由國家的機器管理台灣全民生存的命脈,也就是森林資源。

更何況森林資源的管理與水、土等環境資源管理密不可分,惟有將相關管理單位集中隷屬於同一個機構,始能以最高效率管理共同焦點下的資源。政府組織再造要合併性質相近與功能互補的單位,不可瓜分一個原應是整體的單位為數個零星單位,並將之分設在不相隷屬的平行機關。

農業部不設任何森林資源管理單位

就第三個主張而言,農業部要新設一個林業司單位來執行平地造林業務,是與台灣天然環境特性與市場經濟學完全背道而馳的思維。

不論是天然林或人工林,必須應用並整合水文、氣象、地質等監測數據,藉助尖端科技與先進新知識,採用動態的調適管理法則,才能見效。若只靠農業部的林業單位單打獨鬥,沒有林試所的生物學與生態學研究之新成果、特生中心之生物多樣性變動評估,及環境資源部其他水文與氣象等環境數據,夷然負起管理全國森林的重任,其後果令人不寒而慄!

台灣森林資源管理絕不能重蹈過去失誤的覆轍,必須藉政府組織再造的機會,重啟森林資源管理的契機。要發揮森林資源的全方位功能與價值,改善環境與加強保育生態,這是環境資源部的責任,非農業部所能負起的職責。

森林資源管理所需的專業,已非傳統森林學知識所能涵蓋。森林資源管理的範圍是地景(生態學);必須納入非生物因素(環境科學);對象是生命(生命科學);責任是社會大眾(社會科學),其價值是普世的(倫理學),切勿窄化成林業的圈內事,為明日的台灣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患。

此時再次鄭重呼籲:切勿將森林資源的掌管權交給以農業生產為職掌的農業機關。

※ 編按:本文為作者原文無刪版,簡版載於2014-1-10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