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鮮乳怎可不冷藏?
臺灣地區的鮮乳消費者要提高警覺了,因為支持超高溫滅菌(UHT)與利樂包的鮮奶廠商,目前公開宣稱「由UHT加工過的鮮乳,再包裝至無菌包裝(例如利樂包)內,絕對無需冷藏。」這是公然向現行的食品衛生規定挑戰的行為。依目前食品衛生標準規定,鮮奶、調味奶都必須「保存於攝氏7度以下」,也就是說必須冷藏。可是國內廠商在製售無菌包裝「利樂包」及部分玻璃瓶裝的鮮奶、調味奶時都公然違反了這項規定。根據「食品業者製造、調配、加工、販賣、貯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的規定其中第11條第4款:「出售鮮乳、脫脂乳、調味乳及發酵乳業者,應備有冷藏設備保存乳品於攝氏7度以下,且乳品之運送應使用冷藏車或有效絕緣保溫之裝置,以保持冷卻狀態。但販賣經過滅菌之各類保久乳者,不在此限。」換句話說,只要是鮮乳都須冷藏,與包裝並無關係。這項衛生標準是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1條的規定制定。民國72年5月13日訂定發布,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