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罔顧「滅農」爭議 農村再生條例初審通過
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將交付朝野協商後逕付二讀。立委林淑芬昨(19日)下午召集各界關心台灣農業的人士,緊急舉行記者會指出農業再生條例的荒謬之處,恐造成農民沒土地、無家可歸,還要繳錢負債的困境。「農村再生沒農民,農村再生沒農地,農村再生沒產權。」政大地政系系主任徐世榮這三大隱憂,總結農村再生條例的爭議。他指出,此條例並非為農民設計,而是以都市人活絡房地產為目的,未來很多農地將轉做建築用地,政府以土地活化之名行圈地計畫之實,透過立法手段,進行區段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將導致小農無以為繼。徐世榮進一步表示,區段徵收必須符合公共利益,但農村再生條例第22、23條僅說明:「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定前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應以公開方式供民眾覽及提供意見……」他指出此將剝奪私人財產,受惠掌握地方派系的有力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