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悠活環評放水? 準副署長詹順貴代理環團提告 5/10判決
違法經營14年才補做環評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2013年底在屏東縣政府審查時,以「有條件通過」做成環評結論;2014年10月環保局再次召開環評會議,修正悠活案的環評結論,確認環評報告經審查,已無破壞環境之虞,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屏東縣政府此舉遭環保團體痛批為悠活護航到底,於是聯合當地居民對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委託律師詹順貴、簡凱倫提告,要求法院撤銷環評結論。本案昨(19)日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進行雙方最後言詞辯論,並將於5月10日宣判。環團委託律師控告縣府環評違法,在法院高舉絕對不住悠活布條。攝影:李育琴四個月通過審查 環評結論「有條件通過」規避進二階 悠活渡假村在墾丁國家公園內以集合住宅名義興建,卻違法經營旅館業,2013年經媒體踢爆部分區域違法經營14年且未做環評,環保團體控訴悠活殘殺國家公園內珍貴海洋生態,然而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卻在四個月的時間內,快速通過悠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審判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