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化管線怎麼管? 從中央地方與立法看氣爆檢討進度
2014年7月31日,深埋高雄地底23年的丙烯管線,在這一夜爆炸了。連環巨響,火光四起,傷亡慘重,路面碎裂塌陷,也暴露出工業管線管理的問題。一時間,中央地方檢討聲浪四起,掀起互相指責的論戰。除了廠商管理維護懈怠外,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與地方機關誰該負起管理之責?一年過後,我們從立法角度出發,檢視各機關的修正與進度,是否足以避免下一個悲劇?【行政院】廠外管線納入工廠法規管原則: 行政院2014年8月「石化產業發展及工業管線相關事宜」專案會議決議短期、中期,均將廠區外工業管線視為工廠延伸。長期以設定石化專區為目標。短期:各部會公告將丙烯納入管理中期: 經濟部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 廠外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施設備延伸長期:石化產業管理另訂專法。設石化專區,不讓管線存在市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