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文資保存計劃未明 華光細部計劃開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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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文資保存計劃未明 華光細部計劃開審

2014年07月03日
本報2014年7月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3日上午,北市都委會召開華光細部計劃首次專案小組會議,但由於居民安置與文化資產保存的計劃皆不明朗,讓民間團體感到擔憂,2日上午前往市府大門召開記者會,強調保存歷史紋理、落實居住正義兩大訴求,要求具體提出居民安置計劃與文資保存計劃,再談該區要怎樣的細部計劃。但面對民間如此主張,都發局官員回應,文化資產部分則非都市計畫的範圍,而社會住宅入住將有規定,歡迎符合資格的華光居民申請,讓民眾感到失望。

華光社區反迫遷團體在北市府前抗議,攝影:賴品瑀。

華光社區全數拆除後,細部計劃在公展期間收到近200筆民眾陳情意見,也因此組成專案小組審理。民間關注社區援助會安置、公營出租住宅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文化歷史紋理、國有土地利用與資源分配都有許多意見想說,也希望專案能嚴審。

中央將華光社區土地收回開發,北市府將分得31%的回饋土地,如何分配成關注焦點,華光社區原居民要求增加社會住宅,並優先安置他們,他們希望還能住在一起,延續社區網絡,並繼續互相照顧彼此。

居民賈凱媛強調,當年上一代隨國民政府來台,在政府的默許下在刑務所周邊自建屋舍,包括馬郝都在市長競選時承諾將會優先安置,不料當選後「一腳踢得遠遠」,更有居民遭法務部提告求償,目前這些居民都得各自自費租屋、四散各地,賈凱媛氣憤大問「三民主義何在?怎麼國民黨變成信奉金權主義?」

居民優先安置的訴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邵琇佩無法正面答覆,僅表示社會住宅將有入住資格,若華光居民符合,當然可以申請。邵琇珮更指出,北市曾要求中央處理拆遷戶,但國有財產署回應,「拆遷戶不是土地所有權人,只能依法辦理;全台遭占用土地非常多,不希望助長民眾占用。」

在文化資產方面,民間則指出,華光社區為台北刑務所舊址,橫跨了清、日、國民政府三代,有珍貴時代意義,見證了殖民與都市發展的歷史。但目前發展局所擬定的細部計畫草案,卻未就區內已指定的文化資產劃定適當的土地使用分區,也沒有就全區的歷史風貌擬定完整的都市設計準則。

淡江建築系教授黃瑞茂強調,應該將文化資產的保存計劃視為整個細部計劃的上位計劃,因此他無法接受在不見明確保存計劃的狀況下進行細部計劃的審查。黃瑞茂強調,聯合國早提出「都市地景」的概念,以華光社區來說,便是要以園區的概念來規劃,而非一面牆、一個建物的單點保存。「這個不是單一建築的問題,這是在談城市價值。」

黃瑞茂同時是OURs專業都市改革組織一員,他指出,華光案分明是都更案,大法官曾有解釋,要求都更案必須舉辦聽證會,但華光案至今仍無召開,不管是中央或是北市,對此案的目的從未講清楚,因為黃瑞茂要求台北市應該出面說明政策,說明到底想規劃怎麼樣的未來給後代,「不要只是中央想變現,台北市就當個過路財神。」

邵琇珮則表示,文資保存不屬於都市計畫的範疇,將由文化局來規劃。就她所知,「已經公告的都會處理」。古蹟當然不會拆,列為歷史建物的,文化局已經表達將先進行搶修的意願。

至於2月初才發現的下水道系統,雖然民間指出是「台灣自來水之父」巴爾頓(William Kinninmond Burton)所設計,且是利用清代城牆石製作,但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卻認定該處沒有地下遺址,僅以「城牆石」來思考,並已在6月進行文資審查會議討論如何處理。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