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縣市堆積如山的廢輪胎何去何從?環署打算開放進出口來解決,不過業者卻認為,全世界都在面臨相同的問題,台灣的廢輪胎不見得有去處,更擔心反而發生遭他國傾銷的狀況,直言應該提升再利用技術,才是永續的作法。
環署廢管處16日上午舉行「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提出其中的廢橡膠一項將廢輪胎的定義從粒徑4公厘膠片放寬到5公分,以便輸出作為燃料料源。
台灣目前每年產生約10至12萬噸的廢輪胎,廢管處表示,目前國內廢輪胎的去處七成是進入汽電共生電廠作為燃料,但原有5間電廠每月可去化8800公噸的廢輪胎,今年卻2間停用1間減量,因此也造成了國內大量輪胎無處可去的狀況,隨意堆置在空地甚至造成登革熱等環境問題。而據了解,是因為今年國際煤價下降所造成的效應。
此次環署所拋出的修正,希望以將廢輪胎出口來尋求眼前國內的問題,目前國際上作為產業用料的廢輪胎,主流尺寸多為粒徑5公分,主要去處為輔助燃料與磨粉用。但如此一來,出口方便的同時,進口也更為方面,不再需要另外加工至4公厘來符合國內規定。且列為產業用料後,進出口不須經過申請許可,也因此當會中有人問起過去進出口歷年統計時,環署回收基管會坦言「沒有統計資料」。
永發環境科技管理公司執行總監邱文琳擔憂此開放可能反而造成增加進口的結果,他指出美國每年600萬噸、中國2000萬噸,規模相當大,是有可能以更低的價錢進口搶市,如此不但沒有解決國內廢輪胎問題甚至可能加重,因此他主張至少要限制進口。
「修條文是很簡單,但背後問題是很大的。」多年投入廢輪胎處理產業的環拓科技公司董事長袁連惟更認為,目前廢輪胎是全世界的問題,要出口也不見得能順利,而環署這次修法,看起來仍是要以「燒掉」來解決問題,是違背了循環再利用的主張。
袁連惟認為,不能再將廢輪胎視作為燃料,要徹底解決問題應該是要協助國內業者技術升級,以該公司為例,每年可以處理約2萬噸的廢輪胎,生產出鋼絲、油、輸送帶等,回收率達99%,他們也正在打算擴廠。
目前國際上的廢輪胎處理狀況,日本是5成作為燃料,低於我國的7成。而歐盟喊出2030年要找出回到新輪製程、開發易分解材質等方法,希望能解決問題。
袁連惟更表示,若要開放進出口,那便要檢討目前的補貼,不能出口讓人家當燃料卻又補貼,對此,回收基管會解釋,目前的補貼是在前端的破碎業者,並無補貼後端。也等於不管是否出口,都是會得到補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