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狩獵野生動物拍賣將延後舉行 引發爭議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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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狩獵野生動物拍賣將延後舉行 引發爭議多

摘錄自8月1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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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龍法拍賣責任有限公司7日在成都某報上刊登了一則拍賣公告,將對「 國際狩獵野生動物額度」進行拍賣。此事經有關媒體報道之後,在社會上引起巨大爭議。目前計劃於13日在成都進行的「2006年秋季國際狩獵野生動物額度」拍賣將延後舉行。

中國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司表示,狩獵野生動物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從中國法律上看,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制定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11條明確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同時規定7種情況下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需要申請特許獵捕証,其中第六項明確將「為調控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和結構,經科學論證必須獵捕的」劃入特許獵捕範圍。

從國際上來看,則有如瀕危野生動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專門為非洲犀牛、大象等狩獵活動核定限額。中國20多年來開展國際狩獵,管理規範嚴格,這項活動得到了國際認可,並且類似活動在國外開展得非常正常。但亦有研究大熊貓的專家認為,如果經科學調查發現,動物的種群數量確實需要調節了,也不必非要獵殺,合法獵殺野生動物只是一個「次要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