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的管理、削減源頭污染,促進河川水體清潔。環署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對現行的畜牧業畜牧廢水排放管理、疏漏與溢流、回收使用等管理規定進行調整。9日下午舉辦公聽會,但業者大喊吃不消,擔憂未來得減產過關。
此次修正除了主要針對畜牧業,但也對燃煤電廠要求執行汞總量管理,與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鍍業和金屬表面處理業,應依特性分流收集處理作業廢水。此次修法,共計修正8條、新增7條、並刪除2條。
新辦法將要求飼養豬隻、牛隻的畜牧業,採行削減措施及削減排放量。新設者,不得排放地面水體;既設者,五年內減少排放總量至1/2以下,十年內減少至總排放量至1/4以下。飼養20以上未滿200頭的畜牧業,也要檢具廢(污)水管理計畫。
為了鼓勵畜牧糞尿減少排於水體,也要促進循環經濟,要畜牧糞尿與沼液沼渣做為農地肥分使用、運送符合標準的廢水做花木澆灌用,因此也解決了暫停排放費污水於土壤的限制,來鼓勵農地肥分使用。
不過,農委會與畜牧業者卻不滿,表示農牧業廢水削減效果,目前已是全國最好,環署持續對畜牧業加嚴,恐怕並不公平。再者,環署也應該提出更多的科學證據,證明這些對畜牧業的要求是真實有效的。
業者悲觀預估,要符合這些規定,恐怕得要停產減產。再者,即便廢水處理後可以作為澆灌,但可以送往哪裡澆灌,也沒有機關協助。農委會也表示如此將影響產業,進而衝擊民生需求,要環署三思。
水保處副處長劉瑞祥回應,環署已參考農委會的意見,要求廢水處理比例的逐年提高,只是要5%,換算起來不過一天1.5噸,並非不可能達成。環署要求業者再利用一定比例,並沒有要業者因此減產,業者只要能做好再利用,要增產也當然可以,也不可能無限提高比例,為的就是要提醒各界珍惜水資源。劉瑞祥提醒,台灣的確是世界前幾名缺水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