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普尼風波 食藥署要驗雞肉 農委會認沒必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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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普尼風波 食藥署要驗雞肉 農委會認沒必要

2017年08月30日
摘錄自2017年8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產雞蛋檢出芬普尼,且風暴擴及全台七縣市、44個蛋場。衛福部食藥署長吳秀梅昨天表示,預計最快9月啟動雞肉抽驗,擬以儀器極限值5ppb(十億分之一濃度)做為檢驗標準,未來也可能將芬普尼列入雞肉常規檢驗項目;但農委會認為肉雞並無風險,沒有檢驗的必要性。

吳秀梅指出,由於芬普尼屬於脂溶性農藥,若違規用在雞隻身上,不只雞蛋,可能連雞肉也會被污染。

吳秀梅說明,初步擬以儀器極限值、非常微量的5ppb做為檢驗標準。但要抽驗賣場、傳統市場或是哪些地點流通的雞肉,才有代表性,有待跨部會會議討論相關細節,預計等芬普尼雞蛋處理告一段落後,就會啟動。

不過,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強調,蛋雞因為飼養時間長達兩年半,在羽毛下會有雞蝨出現,因此農民才會使用驅蟲藥。但肉雞從孵化到屠宰只有短短35天,土雞也只有70天,寄生蟲都還沒有出現就被處理了,既無寄生蟲,當然就沒有使用驅蟲藥疑慮,他認為並沒有檢驗雞肉是否含芬普尼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