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畫明年上路 都市農業區十萬公頃歸農用?都市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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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國土計畫明年上路 都市農業區十萬公頃歸農用?都市用?

2017年12月04日
本報2017年12月4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多數農地位在非都市地區,卻有十萬公頃的農業區位在都市計畫區。這些農地長期被視為都市發展預備用地。但在「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卻劃設了「農業發展地區」第五類(農五),顯示未來部分都市計畫農業區,可能留為農用。

環團贊同此一方向,盼能為都市留下更多農地或綠地,不過,縣市可能希望保留更多都市發展空間。全國國土計畫跟縣市國土計畫的攻防,將決定都市農業區未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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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都市計畫區中的農業區。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農五」是為了保持農地農用

「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將國土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四大分區,藉由分區分類落實不同強度的土地管理。

而「農五」代表什麼意思?原來「農業發展地區」還可分為五類,第五類(農五)為都市計畫農業區中的農地,且必須符合「農一」條件(條件優良的農地)、未有都市發展需求者。[註]

部分人士認為農地被劃設為農五,就代表會被解編為非農地,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澄清,過去都市農業區都被視為都市計畫的儲備用地,新增農五這個分類,代表被劃入農五的農地必須農用,不再是都市儲備用地。這也是在要求縣市政府,必須將沒有迫切用途的都市計畫農業區保留給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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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區中裡面也有農業區。截圖自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

土地分區劃設是縣市權責  中央審查

對於各界擔心農地流失,戴秀雄指出,該擔心的不是農五,而是縣市政府「不願意」將都市計畫農業區劃入農五。對此,他個人也不樂觀。但這是屬於縣市政府的權責,建議想保護都市計畫農業區農用的公民在「縣市國土計畫」層級,到各縣市去緊盯縣市國土計畫。

如果各縣市都不想劃設農五,是否有上級指導方式?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解釋,縣市不想劃設農五的原因,如果有都市發展需求,就應提出都市發展規劃評估及相關分析;如果有產業發展需求,也應提出產業用地的供需情況、新增區位、規模、產業發展政策等資料,並經過縣市及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審查。

林秉勳分析,最可能跟「農業發展地區」搶地的是「城鄉發展地區」第二-3類(城二-3),但劃設城二-3也有必須符合的條件,例如行政院核定或評估可行的重大建設計畫、或是完成可行性評估且有具體規劃內容及財務計畫的地方建設計畫等。

環團盼為都市留下更多農地與綠地

中科汙染搜查線執行長徐宛鈴指出,農五的理想雖好,但是要符合農一的條件(面積大於25公頃且農業生產使用面積比例達80%以上),又要「未有都市發展需求者」,要達到這樣的條件並不容易。

徐宛鈴說,台中因地形因素,空污常留滯在盆地內。希望都市計畫的農業區還能維持都市綠地的功能,不要只是拿來開發建設。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表示,希望盡量都市計畫農業區內仍有完整性的農地劃為農五,以保留農用。但如果是留在都市計畫裡的保護區或是風景特定區,仍可維持農地的話,尚可接受。但以中科都市計畫區為例,裡面還有大片的甘藷田,這些就應劃為農五,有了農業資源挹注後,能更有效運用。

全國國土計畫討論中   農委會態度保留  

雖然已經有不少縣市表態不希望劃設太多農業發展地區。林秉勳說,地方要照顧縣民或提供發展機會,不必陷入保護農業與照顧工業的零合選擇。透過適當規劃去引導,將讓產業(包括農業)更有競爭力。

林秉勳表示,劃入農五後也會有好處,農委會對農地的補貼與農政資源就會跟隨投入,例如對地綠色補貼、作物或耕作獎勵等等。不是農業發展地區,可能就沒有這些資源。

不過,農委會對於農地分類仍持保留態度。農委會表示,以農委會的立場,當然希望都市計畫農業區維持農用,至於是劃設成農一到農四,或是其他方式,目前分類分級的條件都還在討論中,尚言之過早。

[註]

20711023 全國國土計畫分區10月公展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