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從未要求卓蘭濕地公園應立即停工,我們希望盡早植栽,再規劃二次植生來復育棲地,應暫緩的是尚未發包的全台其他前瞻水環境計畫。
但水利署與苗栗縣政府在工程只剩下植栽工作之時,貿然宣布卓蘭濕地公園停工,只會延後石虎棲地復育的時程,對環境及國家預算造成二度傷害,請問停工的決策機制為何?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
既然已經停工,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建議水利署盡速邀集生態專家與保育團體,公開討論並提出適合石虎棲息的生態綠化設計,早日將植栽種進裸露的工區,搭配生態監測,滾動調整維管方式。
溼地公園旁的二期工程 是包著糖衣的毒藥
卓蘭鎮公所聲稱將以二期工程種1萬6千棵樹作為生態補償,提供石虎生態通道,等復育、種樹及生態補償措施完成後,再由水利署請鎮公所復工。但第二期工程的工區現況為自然原野,已經是石虎棲地(請詳見下圖)。
保護生態環境的重點在於「避免不必要的擾動」,過往許多造林計畫常刨除既有植被,再配合苗商的樹木清單,種植少數特定樹種,這樣的作法只是為了林相整齊卻帶來生態浩劫。
就協會對二期工程的了解,目前規劃同樣會造成石虎棲地被破壞的慘劇,除非大幅度修改計畫內容,否則應維持環境現況,搭配石虎的活動監測,讓環境自然演替。
請卓蘭鎮公所不要為了補償石虎,而破壞石虎棲地。任何跟環境有關的事務,都應有公開透明的民眾參與過程,並讓生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實質審查。
保育石虎 主管機關應建立專家與公民參與機制
公共工程委員會、水利署、苗栗縣水利處與卓蘭鎮公所都不具備生態保育專業,提案、設計、審核、發包等階段缺乏專家與公民參與程序,以及生態專業的審查委員,對環境生態造成極大威脅!
協會主張在審核階段應邀集保育團體及專家學者出席,比照環評程序讓公民可以參與發言;經濟部水利署更應制定相關資訊公開法規,尤其是中央地方審核過程;重大開發案應舉辦聽證會釐清石虎與生態保育工作爭議。
請特生中心與林務局 救救水環境怪手下的自然棲地
我國生態保育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林務局」,同時具生態保育專業知識的行政單位也是農委會轄下「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公共工程委員會、水利署在進行審核程序時,應主動邀集前述兩單位參與,在程序的前端就納入生態保育主管機關與專家意見,避免不斷創造像卓蘭大安濕地公園此破壞生態環境的案例。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無法替前瞻水環境的工程背書
我們整理了卓蘭濕地的主要時間表,可以看出水利署號稱前瞻水環境工程的民眾參與、生態檢核與水環境輔導團已經流於形式且完全失能,規劃與設計階段均未諮詢保育團體與生態專家,工程發包後才開幾次會議找人背書,以下說明協會參與的心路歷程。
從一開始發現前瞻水環境計畫將影響石虎及淺山動物,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即透過社群及新聞不斷呼籲政府正視工程將造成的傷害。但是因為工程已經進行,協會提出的建議多僅被尊重,只有少數調整,也讓公所一直強調有和保育團體溝通協調的說法來源。
協會樂意見到公部門願意從善如流進行改變,也希望藉此建立與公部門合作的模式來改變歷來各種建設的問題。如果這些工程在提案規劃階段就納入生態與環境的考量,就有機會讓人與環境雙贏。若全無前述考量,等到怪手進場後,才發現瑕疵,往往為時已晚,對於環境及政府效能都有嚴重的傷害。
卓蘭濕地公園只是石虎棲地被開發的冰山一角,在動工前被台灣石虎保育協會關注的還有苗栗縣西湖溪及後龍溪、南投縣貓羅溪的前瞻建設水環境工程,另外其他沒有石虎出現的縣市並非不需被重視,這些水環境工程如沒有確實做到生態調查及進行生態檢核,對於淺山生物的傷害仍然嚴重。